明知道自己打不过男人,还敢先动手,这女的是怎么想的?
当天太阳毒辣,排队的队伍拉得很长,这位女生怕晒,全程撑着一把大号遮阳伞,伞杆抬得偏高,伞尖时不时就戳到身后黑衣男生的脸。
男生一开始脾气挺好,轻声提醒了一句:“美女,你伞稍微收低点,好几次戳到我眼睛了。” 换做普通人,不小心碰到别人,道个歉这事直接翻篇,可这女生像是被戳中了怒火,当场扭头怼了回去:“多大点事,碰一下能怎么样?
一个大男人这么矫情。”男生听这话也有点不舒服,回了句“不是矫情,戳眼睛真的疼,互相体谅下而已”,就这么一句辩解,直接点燃了女生的情绪。
她当场就把手里的伞往地上一掼,白色遮阳伞直接摔得翻折在地,紧跟着一巴掌就扇了上去,嘴里不停嚷嚷,笃定男生绝对不敢还手。
周围排队的路人都停下脚步围观,旁边同行的女生还拿着纸张站在一旁,一时没敢上前拉架。
她心里打的算盘其实特别好猜,从小到大听多了“好男不跟女斗”这句话,默认只要自己是女性,就算主动动手,对方为了不惹麻烦、怕被旁人指责欺负女生,只会一味忍让,就算闹到派出所,旁人也会先偏向弱势一方,先动手的过错反而会被弱化。
生活里不少同类冲突都能印证这种心态,很多发生争执率先动手的女性,都抱着这种“性别护身符”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怎么闹都不会吃亏。
只是这天她碰上个不吃这套的男生,被连续推搡拍打后,男生没再一味退让,直接伸手拦住她继续挥过来的胳膊,双方当场拉扯在一起,场面彻底失控。
路人赶紧上前分开两人,有人帮忙报了警,地上摔坏的遮阳伞、男生胳膊上的红印,还有周围路人拍下的完整视频,全都成了现场证据。
警到场调取完整监控后,明确划分了主次过错,女生率先使用肢体攻击他人,属于先行实施殴打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例,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男生制止过程中拉扯对方,防卫行为超出合理限度,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最后两人在调解下互相赔付对方医药费、物品损坏费用,各自掏了几千块钱,原本只是一句提醒的小事,最后落得两败俱伤。
很多网友看完视频分两边争论,有人觉得男生不该还手,再怎么说也不能对女生动拉扯;但更多人站出来说,不能拿性别当做肆意撒泼、主动伤人的挡箭牌,法律评判冲突对错只看行为先后、伤害程度,不会单纯以男女划分强弱。
近些年各地派出所受理的街头互殴案件里,近三成冲突都存在一方依靠性别刻板印象主动挑衅动手的情况,大多都是抱着“对方不敢反击”的心思,最后反倒为自己的冲动付出罚款、拘留的代价。
人和人相处最基本的就是互相迁就,一把遮阳伞、一句无心提醒,根本不值得撕破脸皮。
“好男不跟女斗”原本是劝人包容的老话,不该被曲解成肆意撒泼的底气,不管什么性别,主动动手伤人从来都占不住理,总指望别人无条件忍让,早晚都会遇上不肯妥协的人,最后只会自己吞下冲动带来的苦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