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青海省委书记见周总理生活太辛苦,很心疼,就给周总理送来一些黄鱼,谁知,周总理打开一看,质问道:“谁给他们的这个权力?”
1960年正赶上全国经济困难,老百姓日子都不好过,青海那边知道中央机关生活艰苦,就从青海湖里打捞了一批湟鱼,送到国务院,说是给周总理的,还请总理转交给党中央。
周总理知道这件事后,当场就严肃批评了,他让秘书给青海省委打电话,明确说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困难时期党中央就该和老百姓同甘共苦,不能搞特殊化,更不能收下面送上来的东西。
鱼已经运到北京了,再运回去路途远,耽搁时间鱼就坏了,周总理就指示,让北京工商局按当时的市场价格把这批鱼收购下来,然后直接投放到市场上卖给老百姓,中共中央机关和国务院一斤都没有留下,全部分给了普通市民。
这件事还没完,同年10月,调运粮食最紧张的时候,青海省一边向中央申请调拨粮食,一边又给中央送来了五万斤鱼,周总理这次更生气,直接说这是走后门,不拿一个省开刀不行。
周总理请李富春起草通知,对这件事进行通报批评,还明确下令,从今以后,不许送中央一针一线一条鱼,后来又起草了正式文件,《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把要求落到了纸面上。
这个通知写得很简练,正文才九百多字,就是为了方便基层执行,传达范围一直到人民公社党委、企业学校党委和部队团党委,里面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物,不管东西多少贵贱,也不准找各种名义变相送礼。
通知下发之后,还有地方给周总理送家乡土特产,比如淮安县委给总理和邓大姐送过藕粉、莲子这些东西,周总理直接让秘书写信批评,说中央三令五申不准送礼,这么做不对,最后从自己工资里拿出一百块钱寄过去,把食品钱给付了。
周总理一辈子不收礼,这是出了名的,不光是地方送的大宗物资不收,连地方上送的小特产也一律按价付钱,比如在太原视察,有人往飞机上放了几箱本地葡萄汁,他临走前硬是留下三十块钱,按市价买下来。
在广东新会县视察,县委送他两盒当地产的葵骨牙签,他一开始坚决不收,对方实在热情推不掉,他最后还是付了钱才收下,平时外出考察,吃饭、洗衣、喝茶全是自己掏钱,就连坐车去医院看朋友,都要记公里数自己交汽油费。
说回青海湟鱼这件事,其实那个年代湟鱼对青海人来说就是救命粮,困难时期很多人靠吃湟鱼才撑过来的,三年里青海人均吃掉三十多公斤湟鱼,青海省委送鱼的初衷是好的,就是心疼中央领导,但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
周总理之所以反应这么大,不是针对青海省委,而是要刹住这股风气,要是每个省都往中央送东西,今天送鱼明天送肉,那规矩就乱了,上面一开先例,下面就会层层效仿,最后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这件事最难得的地方在于,周总理不是只要求别人,自己先做到了,他住的西花厅有养鱼池,他生前从来不让放水养鱼,说浪费,他参加革命不是为了个人享受,就是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自己先做表率。
现在回头看这件事,道理其实很简单,当官的不能搞特殊,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和群众站在一起,周总理当时说的那些话,做的那些决定,放到今天也不过时,规矩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更得带头守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