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心寒!”江苏镇江,女子离婚时,说好女儿归她,前夫每月给2000元抚养费,谁料离婚后,前夫一分都不给!不久后,女儿生病,都是女子自己在照顾,医药费等花销也是女子承担,可惜最终女儿去世了,女子越想越伤心,将前夫告上法院,让他支付7年的抚养费16万元,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这事要从2018年说起。
陈女士和前夫婚姻走到尽头,当时女儿才9岁。俩人好聚好散约定:孩子跟着妈妈生活,爸爸每个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一直供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陈女士没多争执,她想着毕竟是亲父女,总不会亏待自己的孩子。
可她万万没想到,离婚证一领,前夫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从2018年3月开始,别说按时打抚养费,就连一句关心孩子的电话都没有。
一个女人独自带娃的难,没经历过的人根本想象不到。
柴米油盐、学费书本、换季衣物、头疼脑热……桩桩件件全是开销。陈女士打两份工,早出晚归连轴转,日子过得紧巴巴,却从来没主动跟前夫低头要钱。
她总说,自己苦点没关系,不能委屈了孩子。
本以为熬到孩子长大就好了,可厄运专挑苦命人。
2023年,女儿突然查出重病,住院治疗成了家常便饭。
陈女士辞掉一份工作,全天在医院陪护,积蓄像流水一样花出去。身边人都劝她找前夫分担医药费,她打了无数个电话,对方要么不接,要么敷衍两句就挂断。
从头到尾,前夫没出过一分治疗费,没陪过一个通宵,连到医院探望都寥寥无几。
撑了整整两年,孩子还是没能留住。2025年初,女儿永远离开了她。
办完后事,陈女士翻出一沓厚厚的缴费单、购物小票,越看越心酸。
7年时间,孩子的一切都是她在扛。那个名义上的父亲,坐享其成,连最基本的责任都没担过。
她不甘心,一纸诉状把前夫告上法院,算上7年累计的抚养费,一共16万余元。
这事传开后,评论区直接吵成了一锅粥。
有人坚定站妈妈:“支持!这根本不是钱的事,是骨气!凭什么生而不养的人逍遥自在,倾尽所有的人反倒要默默吃亏?”
有人劝她放下:“人都没了,要回来又能怎么样?徒增伤心,不如往前看。”
还有人痛骂前夫:“每月2000都舍不得给,亲女儿生病都不管,这种人根本不配当爹!”
更有同款单亲妈妈留言共情:“太懂这种感受了。我自己带娃5年,前夫一分没给过。不是不想要,是不想跟烂人纠缠,但心里的委屈只有自己知道。”
说实话,我特别能理解陈女士的选择。
旁人轻飘飘一句“放下”,可7年的艰辛、深夜的崩溃、孩子生病时的无助,不是一句话就能抹平的。
她要的从来不是这笔钱本身,是一个公道——凭什么同为父母,有人倾尽所有,有人却能全身而退?
生而不养,从来都不是一件“无所谓”的事。
还有很多人疑惑:孩子都不在了,抚养费还能要吗?
其实很多人都搞错了。抚养费不是“未来预付费”,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已经产生的必要开支。
这7年里,孩子的生活费、学费、医药费,本来该父母共同承担。前夫一分没出,等于陈女士替他垫付了本该他承担的那一部分。
说白了,他占了本该履行的责任的便宜,属于不当得利。哪怕孩子不在了,这笔已经产生的真实开销,也该还给垫付的人。
更何况,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不是随口说说的玩笑。
最后法院也算了一笔明白账:结合孩子成长和治病的实际开销,对照离婚协议的合法约定,最终判决前夫支付15万余元。
15万换不回孩子的生命,也补不了7年的亏欠。
但至少它告诉所有人:为人父母的责任,不是你想逃就能逃的。婚姻可以结束,血缘可以淡薄,但该担的责任,一分都躲不掉。
你们怎么看?孩子离世后,还有必要追讨过去的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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