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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一13岁女孩和家人闹别扭,她离家出走,独自来到朋友的出租屋,不料,被一

山西运城,一13岁女孩和家人闹别扭,她离家出走,独自来到朋友的出租屋,不料,被一朋友的朋友尾随而入,把女孩qj了,事后给女孩转了500元,家人报警,到医院提取了女孩Y道分泌物,警方建议调解,男子上门威胁:不撤案就杀你全家!当地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复核程序。

4月30号这天,13岁的张晓敏告诉家人,她被人给 q j了。

原来,4月19日这天,张小敏和家人生气,她闹起了别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她无处可去,来到了朋友空置的出租屋里,她原本是想冷静冷静,可没想到,被朋友的朋友韩某某看到。

韩某某绰号“黑哥”,是个混子,他一看张晓敏独自一人,他打起了主意,跟着进到了出租屋里。

张小敏吓坏了,拼命的反抗,可她只有13岁的年纪,哪里能反抗过一个男子。

张晓敏急了,她告诉韩某某,朋友家有监控,他跑不了的!

韩某某有些害怕了,托人给张晓敏转了500元钱,想着用钱打发算了。

张晓敏心里憋屈,不敢告诉自己家人,她后悔至极,不该独自一个人出门。

可事已至此,后悔也没用了,她平时和哥哥的女友最是亲近,只有向她可以吐露真情。

4月30日早上,她终于忍不住内心的煎熬,她也不知道自己该咋办了,张晓敏给哥哥的女友发去消息,吞吞吐吐说了自己的遭遇。

哥哥张磊知道后顿时火冒三丈,妹妹还这么小的年纪,她只有13岁,还在学校上5年级。

家人立刻带张晓敏报警,希望韩某某能得到严惩!

警方带着张晓敏到医院提取了YD分泌物,但结果如何,没告诉家属。

事后,韩某某找到家里,他不但没有忏悔,还威胁张小敏: 不撤案就杀你全家!

可没想到,警方以证据不足建议调解。

家属拒绝,孩子被侵害了,不可能调解调解就算完了!

张磊更着急了,妹妹还未满14周岁,还是未成年人,无同意能力。

而且韩某某也已经承认了,为啥还说证据不足?

事后家属发现,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处理决定。

家属将此事发布出来,表示会申请复议,并申请检察机关介入监督。

6月23日,当地发布了通报,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启动案件复核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法院、检察院或者 公 安 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法》第236条规定,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论,从重处罚,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 生 关系,无论幼女是否同意,均构成 qj 罪,且属于从重处罚情形。

韩某某强行侵害幼女,他以为给点钱就能得到被原谅,他以为威胁一下罪行就会被抹杀了?

真是天真,一旦查实,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保护未成年人从来都不只是一句口号,它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来保护孩子。

目前,当地通报,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已启动复核程序。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