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算了!浙江杭州,男子用16万多的清库价买了一台指导价40多万的路虎揽胜极光L,可当他满心欢喜的去车管所办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的成交价过低,需要按照指导价交购置税,这就意味着,原本14000多元的购置税可能要翻倍,男子表示无法接受
按照他和销售前期粗略计算的税费标准,以十六万多的成交价核算,购置税原本只需要一万四千出头,这笔开支在他的购车预算之内,也是他下定决心下单的重要原因
等他带着全套资料前往税务窗口办理缴税、准备上牌时,工作人员给出的核算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系统判定车辆申报成交价格过低,不符合常规市场行情,不能按照发票金额计税,要依照税务系统内部核定的最低计税基准重新计算,调整之后需要缴纳的购置税直接接近翻倍,凭空多出上万块支出
这件事彻底打乱王先生原本的计划,他心里十分不舒服。购车全程销售没有提前告知低价库存车会出现税费上浮的情况,事前核算税费也只按成交价粗略估算,没有提及最低计税价这条关键规则
除此之外门店当初承诺赠送的贴膜、行车记录仪两样装潢,至今没有兑现安装,多重问题叠加下来,整体购车体验很差
王先生现阶段提出两套诉求,第一种方案是直接办理退车,同时退还原本约定赠送装潢对应的相关费用;如果门店不同意退车,那么因为成交价偏低产生的额外购置税差额,应当由 4S 店全额承担,自己只需要承担最初预估的一万四千元税费
面对车主提出的诉求,涉事 4S 店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表示相关负责人还在对接沟通,暂时没有统一处理方案
不少看到这件事的网友心生疑惑,市场交易本是双方自愿定价,门店亏本清库也是正常商业行为,为什么税务部门不能按照实际成交价格收取购置税,非要提高计税标准
先把税务层面的依据说清楚,不存在随意加价的情况,全部有明确法规支撑。根据车辆购置税法相关规定,车主申报的购车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同时无法给出合理正当理由时,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核定的同车型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购置税
设立最低计税价的核心目的,是杜绝商家和车主合谋低开发票,通过刻意压低票面金额偷逃税款,维护税收征收公平,不会放任任何车型无底线低开票价
法规里也划定了例外情形,库存时长超过三年、事故受损车辆、试驾里程极高的试验车等特殊车辆,只要能拿出完整证明材料佐证折价原因,可以按照实际开票价格计税
王先生这台库存揽胜极光 L,门店只是常规清库打折,没有满足能够豁免最低计税价的特殊条件,税务系统自然启用核定基准价核算税额
很多消费者买车时都会忽略这条规则,单纯以为成交价越低购置税越少,不清楚还有一层价格底线约束,等到办理缴税手续才发现预算超支
男子16万多买路虎 购置税或翻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