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通房丫鬟,就是主子行房时的工具,一整晚都守在床边,主子需要时,赶紧递汗巾,点安神香,手脚麻溜地帮忙宽衣解带,她们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只是一件随时可供取用、也随时可被丢弃的活工具。
通房丫鬟的来源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家生子,爹娘都是主家的奴才,生下来就入了奴籍,一辈子没法脱籍,一类是穷人家的女儿,遇上灾年活不下去,几两银子就被卖进府里,签了死契,生死全由主家说了算,还有一类是正妻的陪嫁丫鬟,跟着小姐一起嫁过来,是主母信得过的人。
大户人家设通房丫鬟,其实就是为了传宗接代,正妻怀胎或者身子不适的时候,不能伺候男主人,通房丫鬟就能顶上去,主母用自己陪嫁的人放心,既能补上正妻不便的空缺,也能管住丈夫不往外跑,不用额外花钱纳妾,对家族来说更划算。
通房丫鬟住的地方,就在主人卧房旁边的耳房,中间只隔一道门,夜里从不落锁,白天她们要端茶倒水、洗衣缝补,跟普通丫鬟一样干杂活,从早忙到晚没有空闲,到了晚上,别的下人都能休息,她们还得留意屋里的动静,随时等着主子传唤。
主子歇息的时候,通房丫鬟得守在边上伺候,要递汗巾、点安神香,快速帮忙整理衣物,全程不能出声,也不能随意抬头。
按清代的律法规定,通房丫鬟就算被主人收用,身份还是奴婢,和妾的身份不同,纳妾要走正式仪式、下聘礼,名字能进家族族谱,生的孩子算庶出,通房丫鬟没有这些待遇,不能跟主子同桌吃饭,见了主子得低头行礼,就算生了孩子,原本的奴籍也不能更改。
不少通房丫鬟怀上孩子,也不能改变自身处境,主家允许生下孩子,可孩子大多要抱给正妻抚养,亲妈不能随便相认,要是生的是女儿,大多留在府里继续当丫鬟;要是生儿子,孩子有机会脱奴籍,当妈的也不一定能跟着改变身份,该做的活一样不能少。
通房丫鬟在府里要听从主家的所有安排,稍不留神就会受罚,主母可以随意安排她们的活计,克扣饭食、加重劳作都很常见,要是惹得主子不高兴,直接拉出去转卖也没人过问,就算打死了也只需要赔几两银子,官府不会追究主家的责任。
还有的通房丫鬟会被主家当成物品转送他人,官场上往来应酬,主人可以随手把身边的通房丫鬟赠给宾客,不需要征得本人同意,被转送的丫鬟到了新的主家,还是保持原来的身份,继续做伺候人的活,自己没法决定去向。
多数通房丫鬟到了年纪就会被主家打发,年轻的时候能干活伺候人,还能留在府里,上了年纪手脚变慢,就会被赶出府去,有的被转卖到别家继续当奴才,有的离开府里自谋生路,没有积蓄没有手艺,生活大多没有保障,能升为妾室的比例很低。
这种通房丫鬟的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随着社会变化逐步减少,1950年我国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禁止重婚纳妾,通房丫鬟的制度彻底被废除,这类被当成物件的女性,从此脱离了旧制度的约束,不再生来就被固定身份。
通房丫鬟是封建大宅门里的特殊群体,从入府到离开,一生都没法自己做主,这项制度的消失,是社会规则变化的结果,也让更多女性拥有了自主生活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