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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表示,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

专家罗鸿提了个建议,直接捅了马蜂窝!罗鸿表示,强烈建议取消私生子女的继承权!搞婚外情生的孩子,可以分合法家庭的财产,这公平吗?原配被背叛,还要把财产分给出轨方的私生子,哪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的?

说白了,我觉得罗鸿这话说到了无数老实人心人心里最憋屈的那个点上——凭什么守规矩的原配要替出轨的另一半买单,半辈子勤俭持家攒下的家底,最后还得乖乖分出一块给那个本就不该存在的私生子?

这话一出口,网上直接炸锅,我一点不意外,大家愤怒的点真不是跟小孩子过不去,孩子确实没得选爹妈,可那个第三者妈妈明明可以选择不生啊,既然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执意生下来,那生下来的所有代价就该由出轨者和第三者自己扛,而不是反过来让原配和婚生子女来兜底。

我甚至觉得,这类因背叛才诞生的孩子,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一段合法婚姻最大的羞辱,你让原配在遭受精神背叛之后,还要再从经济上割肉喂给这个人,这哪里是保护未成年人,这简直是把是对忠婚姻最大的嘲讽和笑话。

我看网上有人喜欢拿"孩子无辜"四个字来堵原配的嘴,可公平这东西永远是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你说孩子不能选父母,那原配就能选不被出轨吗?原配就能选不遇到渣男吗?

两口子从租房、挤公交、省吃俭用供房供孩子读书,一分一毛都是原配起早贪黑撑起来的,这份家业是守住婚姻的底气,不是出轨者犯错后留给外人的战利品。

大人的过错不该由圆满的合法家庭来消化,你出轨你可以养,你给抚养费没问题,那是你应尽的责任,但不能把手伸进人家夫妻共同奋斗几十年的攒出来的遗产池子里搅去平分。

按我感觉,很多人支持罗鸿的建议,本质上不是恨孩子,而是受不了"守法的人吃亏、违约的人占便宜"这套扭曲的逻辑。

也有法律派跳出来说民法典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取消继承权违反法律原则,我理解这个顾虑,但我认为把"保障基本生存抚养"和"享有完整法定继承权"混为一谈,本身就是在偷换概念。

抚养费活得下去、有书读有饭吃,那是生父必须掏抚养费的义务,原配半毛钱不欠;可继承权不一样,那是分割祖辈和夫妻一辈子打拼的积累,凭什么让无过错方在财产上也二次受伤?

所以我认为现行这种无差别平权,客观上是在变相拉低出轨成本,你告诉我,如果明知道私生子一分钱继承不到,那些处心积虑婚外生子的人还会这么肆无忌惮吗?

当然我也知道,完全一刀切取消所有情形下的继承权在操作上争议极大,未成年人的基本生存该有保障,这点完全可以通过生父支付足额抚养费、设立信托等方式解决,而不是拿原配合法家庭的既有份额去填。

说到底,罗鸿这个建议之所以能捅马蜂窝,就是因为它撕开了那个大家平时不好意思明说的伤口:我们的婚姻制度到底优先保护谁?是保护守约的合法配偶与婚生子女,还是变相给破坏婚姻的行为留后路?我站原配这边,家产就是原配辛苦持家换来的,不该为别人的风流账买单。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和看法,你怎么看?你觉得私生子该不该有同等的继承权,还是说该区分抚养权和继承权?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