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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亲家见面,终究把子女的婚事谈崩了。 男方妈妈开门见山的说:我们家买了房,也装修

两亲家见面,终究把子女的婚事谈崩了。
男方妈妈开门见山的说:我们家买了房,也装修好了,还买15万的车,也会给你们提出的彩礼,你们女的陪嫁多少呢?
女方妈妈不紧不慢的说:你们是男方,娶媳妇买房买车给彩礼不是自古以来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我们女方陪嫁多少那是我们自己决定的,不是必须的,陪不陪嫁看心情。

这话搁现在的婚恋局里,实在太眼熟了。多少原本顺顺当当的婚事,最后就栽在这句“自古以来天经地义”上。可真要翻开史书往根上刨,这句话根本就是歪解传统——专挑对自己有利的半截说,剩下的全当不存在。

先说说彩礼的来头。很多人嘴里的“老规矩”,往上能追溯到西周的“六礼”,其中的“纳征”就是后世彩礼的雏形。可最初的纳征,不过是束帛、俪皮这类物件,几匹绸缎、两张鹿皮而已,是定亲的信物,讲的是礼数郑重,根本不是明码标价的“身价费”。别说上古时期,就是放到汉唐,彩礼也多是象征性的礼品,核心是男方表达对婚事的重视,从来不是衡量女方价值的标尺。

再说说被很多人刻意忽略的陪嫁。古代陪嫁叫“奁产”,这东西从来不是“看心情”的赠品,反而是女方家庭最看重的脸面,分量往往比男方的彩礼还重。就说厚嫁之风最盛的宋朝,别说名门望族,就是普通百姓家嫁女儿,也得拼尽全力凑嫁妆。范仲淹定下的范氏义庄规矩里写得明白:族中男孩娶亲,支钱二十贯;女孩出嫁,支钱三十贯。嫁女比娶媳妇花的钱还多,这才是当时的社会常态。

苏东坡的弟弟苏辙,为了给女儿凑够嫁妆,直接卖掉了自己在开封城郊的一块良田,凑出九千四百贯钱。这笔钱是什么概念?按当时的购买力折算,相当于现在的数百万元,够普通百姓家吃喝几十年。苏辙自己在给友人的信里都吐槽,说为了嫁女儿“破家卖田”,几乎掏空了家底,这就是历史上真实的“厚嫁”之风。

更关键的是,古代法律是明确保护女方嫁妆的。从唐律开始,嫁妆就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要单独列一张“奁单”,一笔一笔登记在册,夫家半分都动不得。夫妻和离,女方可以把所有嫁妆原封不动带走;哪怕丈夫去世,寡妇改嫁,嫁妆也能随身带走,婆家谁敢阻拦,官府就敢治谁的罪。宋朝对这一点管得更严,丈夫要是私自挪用妻子的嫁妆,连同族的长辈都能去衙门告他。说白了,嫁妆是女儿在婆家的底气,是她的安身立命之本,哪能随随便便“看心情”?

那“男方出彩礼天经地义,女方陪嫁可有可无”的说法,到底是怎么来的?其实是明清以后的事。那会儿礼教越收越紧,女性的财产继承权被一步步压缩,普通人家的女儿分不到娘家的田产家业,彩礼才慢慢带上了一点“补偿娘家养育之恩”的意味。可就算是明清,民间也讲究“彩礼对等,嫁妆相随”,门当户对的人家,嫁妆至少要和彩礼持平,家境好的还会翻倍。真要是一分陪嫁都没有就嫁过去,别说在婆家抬不起头,连街坊四邻都要戳脊梁骨,从来没有“理所当然”这一说。

现在倒好,有些人把传统玩成了彻头彻尾的双标。要彩礼的时候,张嘴就是“几千年的规矩不能破”;轮到谈陪嫁、讲共同承担了,又成了“现在是新社会,要讲男女平等”。合着好处全占,义务全推?老祖宗的规矩里,彩礼是诚意,嫁妆是底气,两样加起来,是给小两口新家庭的启动资金,是两个家庭一起托举孩子把日子过好。不是让娘家拿着彩礼当养老钱,更不是让婆家把媳妇当买来的佣人。

就说这对亲家,男方家买房、装修、买车,还答应如数给彩礼,已经把大半的生活压力扛在了自己身上。问一句陪嫁,本质上是想看看女方家的态度,看看对方是不是真心想让孩子好好过日子。结果女方一句轻飘飘的“天经地义”,把人家所有的付出都当成了理所当然,连个准话都没有,换谁心里能不凉?

婚姻从来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索取,更不是一场算尽便宜的买卖。从古到今,能走得长远的婚事,讲究的从来都是礼尚往来、将心比心。只拿传统当幌子谋好处,只算自己的得失不算对方的难处,再好的感情也得磨没,再合适的婚事也得谈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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