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终害己!”上海,女子在一公司试岗期间,与老板在办公室里喝酒,整个过程中,两人分别坐在长桌两侧喝酒,全程没有肢体接触,喝完酒便各自离开。谁料,转头女子声称被老板下药,还被老板摸了,先是报警,而后又与男友等人在公司里大闹。老板百口莫辩,万幸监控拍到了两人喝酒的整个过程,还了老板清白。事后,虽然警方以诬告他人为由对女子作出拘留3日的处罚,但是老板难以释怀,又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0万元损失。法院判了!
上海一家创业公司的办公室里,甲某正忙着招聘新员工。那段时间,公司业务扩张,急需补充人手。乙某前来应聘,双方沟通后,决定先安排几天试岗,看看是否适合彼此。
试岗第一天,乙某表现得还算积极。临近下班时,两人聊起工作、行业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办公室里还放着一瓶酒,是客户之前送来的。乙某主动提出可以喝一点,边喝边聊,甲某也没有多想,便拿出两个一次性纸杯。
长长的会议桌把两人隔开,各自坐在桌子的一端,边喝边聊天。监控摄像头正对着整个会议室,完整记录着现场的一切。
整个过程中,两人始终保持着距离,没有任何肢体接触。酒喝完后,乙某自己收拾好随身物品,神情自然地离开公司,甲某则继续整理文件,加班到很晚。
本以为只是一次普通的试岗经历,谁知第二天,一场风波突然降临。
乙某见到男友后,情绪突然变得十分激动,哭着说自己在公司里遭到了老板侵犯,不仅怀疑酒里被下了药,还称老板趁机摸了自己。
男友听后顿时火冒三丈,立即陪着乙某报警。
接到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
与此同时,乙某和男友并没有等待调查结果,而是直接来到公司,在办公区大声指责甲某,说他下药、骚扰女员工,还当着员工和客户的面不断质问。
办公室瞬间乱成一团。
员工们面面相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有人低声议论:"老板平时不像这样的人啊。"
也有人开始怀疑:"不会是真的吧?"
短短几十分钟,这件事就在公司里传开了。
合作伙伴打电话询问情况,有客户暂停了合作,还有员工偷偷搜索相关新闻。
甲某站在那里,一遍遍解释。
"我没有碰过她。"
"我们只是隔着桌子喝酒。"
"公司监控可以证明。"
可面对情绪激动的乙某和男友,他的话显得十分苍白。
在涉及性骚扰、下药等指控时,一旦传出去,即使最后证明清白,名誉往往也会受到影响。
警方随后调取了公司监控录像。
随着视频一帧一帧播放,事情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画面显示,两人始终分别坐在会议桌两侧,中间隔着相当远的距离。
喝酒期间,两人只是聊天、举杯,没有任何身体接触。
乙某离开办公室时步态正常,神志清醒,没有任何异常情况。
整段监控连续完整,没有中断,也不存在监控死角。
不仅如此,警方还结合现场情况及其他证据进行了综合调查,最终认定乙某关于被下药、被触摸等说法,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
最终,警方依法认定乙某存在诬告行为,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虽然行政处罚已经作出,但甲某心里的阴影却迟迟挥之不去。
公司员工虽然知道了真相,可那段时间,公司声誉已经受到影响。
一些合作客户产生顾虑,有的业务被迫暂停;还有人在网络上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让甲某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他认为,仅仅行政处罚,并不能弥补自己遭受的损失。
于是,甲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乙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万元。
警方调查结果认定相关指控经济损失缺乏事实依据。乙某的不实陈述及后续在公司公开指责甲某的行为,已经导致甲某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对于赔偿金额,法院认为,甲某主张的10万元损失中,大部分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缺乏充分证据支持,依法难以全部认定。
不过,甲某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应当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乙某应按照法院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甲某合理维权支出2000元;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