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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熟,男子亲了一口3岁的女儿,就出门,结果一个小时后,他接到了女儿遇难的消息

江苏常熟,男子亲了一口3岁的女儿,就出门,结果一个小时后,他接到了女儿遇难的消息,他的女儿被女友用塑料袋捂压口鼻,致她女儿失去生命,而他的女友已经怀孕,男子说,不知道孩子是不是他的,就算是他的,他也不会带,他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判女友为死刑。
 
尹先生刚出门一个小时,他还在工作单位上班,亲戚打来电话,说彤彤已经没气儿了,她自己玩塑料袋,窒息了。
 
他不敢相信,撒腿就往医院跑,可他赶到医院时,孩子已经失去了生命。
 
亲戚告诉他,发现孩子时,孩子神志不清的,旁边有一个快递袋,当时亲戚就怀疑,孩子应该是玩塑料袋窒息导致的,所以就赶紧把孩子送到医院,并通知了尹先生。
 
看着女儿远离了他,他一下子无法接受事实,明明在离家的一个小时之前,孩子还是活蹦乱跳的,他出门的时候,还疼爱地亲了女儿一口,女儿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
 
那一天是2025年的8月23日,长期在外务工的他,又需要离家了,当时他亲了彤彤之后,就离开家,没过多久,女友邱某问他到了工地了没有,结果再晚一些亲戚就打来电话说彤彤的事情。
 
当时他的女友就在彤彤身边,短短一个小时,就算彤彤玩塑料袋,他的女友不可能不发现,想起女友长期嫉妒他对女儿的疼爱,他怀疑女儿的离世,和女友有关。
 
说起他和女友以及女儿的事情,尹先生自从和前妻离了婚之后,他就带着女儿和女友邱某在一起生活。因为女儿还小,尹先生又是常年在外,全国跑,很难有精力照顾女儿。
 
照顾女儿的任务就落在女友身上,女友一直帮他照顾女儿,在女儿出事前的两天,女友还告诉她怀孕了。
 
想起女友曾经嫉妒他对女儿好,又想起女儿曾经骨折,眼睛受伤的情况,他开始怀疑女友了,但他没有实质的证据,并不知道女友曾经对女儿是否有虐待的情况。
 
但他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女友对女儿的嫉妒,女友一直看不惯尹先生对女儿好,女儿这一次出了意外,这个悲剧有可能是女友造成的。
 
深爱女儿的尹先生,他迫切想知道真相,于是就报了警,在民警的询问下,邱某供述了自己的恶行,她确实是捂死了孩子,因为当时彤彤一直在哭闹,所以就用黑色塑料捂压口鼻,导致彤彤窒息死亡。
 
真相大白,尹先生得知是女友害死了自己的女儿,他无法原谅女友,即使女友怀孕了,他也无法谅解女友。
 
更何况女友怀孕了,孩子是否是他的,他也不确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就算孩子是他的,他也不会带孩子,发生这样的悲剧,他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判女友为死刑。
 
他也接到了传票,传票显示该案会在7月15日开庭,他终于要为女儿讨回公道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尹先生真的很痛苦,他没有想过女友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更何况在她伤害孩子的时候,她已经怀孕了,她就要为人母了,却做出这样的事情,至今让他都无法理解。
 
如今女友生了孩子,还在哺乳期,这一个孩子让他也同样难以面对,他甚至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亲生的,就算是亲生的,他也难以面对这个孩子。
 
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判邱某为死刑。
 
邱某或许已经低估了尹先生对女儿的爱,她妒忌男友对女儿好,所以才会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她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很显然,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个三岁的孩子,邱某拿黑色塑料袋捂压她的口鼻, 她根本就没有反抗之力,一个成年人想要剥夺三岁孩子的生命,简直易如反掌。
 
邱某的行为是很恶劣的,但是由于案发时她正怀孕,现在她也是在哺乳期,所以尹先生的诉求可能难以实现。
 
《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此处的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刻执行,也包括死刑缓期执行。
 
但是法律未规定哺乳期可免死,若审判时已分娩且不再怀孕,原则上可以判处死刑。但是审判时正处于哺乳期,且再次怀孕,那么就会重新适用审判时怀孕的保护。
 
邱某不可能一直怀孕,总有一日,她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那么你对邱某的行为有何看法呢?来源: 黄河新闻网吕梁 202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