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丈夫看到妻子在和小男友拉扯,便上前劝架,但妻子怕小男友和丈夫发生冲突,于是劝丈夫赶紧离开。小男友看到女子心中还顾及丈夫,心生醋意,便要求女子不准再回丈夫家中居住。可女子表示不愿意,小男友便强行拉着女子,一同从13.54米的桥上跳了下去。最后女子摔伤,小男友被判刑。
这件事的起因是张某出轨小男友吴某。
要说这两人的年龄差,说出来大家都不敢相信,足足相差了17岁。
吴某是2001年出生的00后,才二十几岁,正是血气方刚、怀揣梦想的年纪。
可他的择偶偏好很特殊,偏偏喜欢比自己大的女性,觉得成熟女性更有安全感,甚至认为年纪越大越有安全感。
就这样,他认识了1984年出生的张某,标准的80后,两人完全不是一个年龄段的人。
但在吴某心里,在年长的张某面前,他能尽情展现自身朝气,收获满满的成就感,十分享受这种感觉。
而张某面对和自己同龄的丈夫,总觉得对方不修边幅,再也没有年轻时追求自己时的精致模样。
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她的心态慢慢发生变化,想着自己年纪还不算大,想在平淡生活里寻找新鲜感。
就这样,她和吴某一拍即合,发展成婚外情人关系,两人经常一同出入高档酒店、茶楼、商场。
张某在这段婚外情里找到了久违的新鲜感,而吴某在张某身上找到了归属感。他觉得张某能包容自己所有的不成熟和坏脾气,是难得的避风港。
久而久之,两人频繁私下相处,除了亲密往来,也会闲聊时下流行的事物。
吴某渐渐彻底沦陷。但张某心里始终清楚自己有家,有丈夫和孩子,她不敢彻底撕破脸皮、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所以一直隐忍克制。
她依旧会按时回家,陪伴丈夫和孩子。即便孩子已经长大、大部分时间待在学校,她也不愿彻底失去自己的家庭。
张某时常回家这件事,让年轻的吴某满心不甘。他十分不解,自己正值青年,为何魅力比不上四十多岁的中年丈夫?
这份不甘,让他的心态逐渐扭曲。他无数次打电话逼迫张某,必须搬离丈夫的住处、彻底离开原生家庭。
张某一再表示为难,称自己离开这里就无处可去。
吴某却自作主张给她出主意,让她回娘家居住,不许再回到丈夫身边。
张某见谎言瞒不住,便坦白告诉吴某,自己不能没有这个家。
吴某原本天真地以为,张某会为了自己离婚,和自己长久相伴。
可事实上,张某从一开始就只想维持情人关系,根本没想过和丈夫离婚、放弃家庭。
得知张某打算两边兼顾,吴某心生怨念,发消息威胁张某,如果再不搬离丈夫的住处,自己就跳桥轻生。
张某害怕事情闹大、闹出人命,只能耐心劝说,并约吴某到学校附近见面沟通。
吴某听闻能和张某见面,暂时打消了轻生的念头,立刻赶往约定地点。
见面后,他态度依旧强硬,逼迫张某立刻搬离丈夫的住处。
张某见事情无法敷衍,索性直接把话说开,明确表示自己不可能离开丈夫、抛弃家庭。
这番话让吴某彻底失控,他不停拉扯张某,情绪激动,想让张某体谅自己身为男人的感受。
不远处的丈夫看到妻子被拉扯、疑似遭受伤害,立刻冲上前想要劝架解围。
张某清楚两人碰面极易爆发冲突,害怕二人大打出手,急忙劝说丈夫先行离开。
丈夫走后,吴某心中的怨气彻底爆发,继续逼迫、施压张某。
张某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委屈地哭诉,质问吴某是不是要逼死自己。
张某消极绝望的态度,让吴某看不到两人走到一起的希望。他当即拽着张某往桥上走,心里认定既然不能相守,那就一起了结一切。
他不顾张某反抗,强行拖拽着她,从13.54米高的桥上一跃而下。
万幸的是,张某性命无忧,仅构成轻伤一级。吴某年轻体壮,并未受伤,随后就被警方抓捕归案。
后续审理查明,吴某除本次故意杀人未遂案外,还犯下盗窃罪、诈骗罪。
最终法院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1年3个月,罚金16000元。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
首先要分清,自愿相约轻生和强行拖拽他人坠桥,是完全两种性质。
张某自始至终不愿轻生,也不愿抛弃家庭。吴某因吃醋心生怨恨,强行拉着对方从13.54米高的桥上跳下。
这个高度坠落极易致人死亡,吴某明知后果,依旧执意行事,主观上存在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张某只受轻伤纯属侥幸,属于吴某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才没有造成死亡结果,法律上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完整条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不存在自诉一说,即便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司法机关也会依法追责,单就此罪判处吴某八年有期徒刑。
吴某另外犯下盗窃、诈骗罪,两起案件同样属于公诉案件。盗窃罪判处九个月、罚金一千元,诈骗罪判处三年一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因此三罪合并,最终执行十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罚金一万六千元。
吴某的结局,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