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汪女士哭诉😭:“当晚我酒后在家里遭一老板性侵,事发后我立即报警,DNA 鉴定证实二人发生性关系,但却被认定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6月26日,《深圳晚报》报道:
独居离异汪女士,今年1月份,因到蒲某经营的布艺店选购窗帘相识,被蒲某看上了,并多次想把汪女士约出来,但都被她以各种借口拒绝。
直到3月6日晚,蒲某跟汪女士说自己喝了酒,来到了她楼下,希望与她见一面。
汪女士便打开门,让蒲某来到家中,被一起喝起了枸杞酒。
汪女士平时极少喝酒,喝了一点后不久,就顿感头晕不适,便打算送客,让蒲某离开,但蒲某死活不愿离去。
实在无奈,便叫蒲某睡大床,汪女士自己睡沙发。但蒲某却执意要跟汪女士睡在一起,后来,经过各种推拉,商定汪女士睡床,蒲某睡客厅沙发。
但是,房间门的锁是坏的,无法上锁,这就为后来的悲剧埋下伏笔。
直到凌晨0点多,汪女士起夜,发现蒲某已离开,但隐约觉得下身不舒服,一摸,发现不对劲,怀疑自己被蒲某睡了。
随即便报警,很快民警来到取证,在汪女士下身、内裤、胸部等取证,均发现了蒲某的DNA,并证实两人有发生关系。
但蒲某这边,却一楼咬定是“情到浓处,你情我愿,没有强迫行为。”
最后,仅凭汪女士的一面之词,和现有证据,均难以证实“性侵”事实,得到的结果是“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目前汪羽已向当地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现在还在维权中。
到底真相如何?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还得等官方通告。
(消息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潇湘晨报、深圳晚报;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本案无关!侵权必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