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以购买保险为幌子,多次暗示女业务员献身,2人去酒店见过后明明已经签了投保书,但男子迟迟不交保费。数月后,男子再以给儿子买保险为由将女业务员约到家里,遭拒后仍对女业务员动手动脚,女业务员拼死挣脱后果断报警,男子辩称说之前是自愿、这次也是半推半就的。法院判了!
说白了,这就是拿买保险当钓饵骗色骗身,保费一分不掏纯属白嫖,还妄想用过去的暧昧当今天的犯罪通行证,法院一锤定音——每次同意都是独立的,这次人家说不,你动手就是犯法。
我看这事儿真的能把人气笑,广东这位男的,一开始装阔佬说要买高额保险,话里话外不停暗示女业务员"表示表示诚意",姑娘被业绩压得没办法,跟着去了酒店,他也确实在投保书上签了字,可转头保费就玩消失,拖了几个月一分不交,那份投保书说白了就是张废纸。
我感觉这已经不是耍滑头了,是彻头彻尾的算计,用一张永远不会生效的保单,换了一次便宜。
更恶心的是数月后他又冒出来,这次改口说要给儿子买保险,把人骗到家里,女业务员心里再不愿意,想着好歹把之前的损失补回来就去了,结果刚进门对方就原形毕露,直接动手动脚,姑娘拼死挣脱、脸都抓破了,第一时间报警,这证据链清清楚楚。
到了派出所和法庭上,这男的居然还嘴硬,说之前酒店那次是自愿的,这次顶多算半推半就,言下之意好像"睡过一次就等于办了永久通行证",我觉得这逻辑脏得离谱,女性的同意永远是一次性、情境性的,上一次点头不代表这一次也能默认,更不代表你能霸王硬上弓。
法律上也根本不吃他那套,性自主权每时每刻都要重新征得同意,过往的任何关系都不能推导出当下的默许,法院最终认定他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意图强行发生关系,结合未得逞的具体情节,以强奸罪(未遂或中止)判处了有期徒刑,他那套"半推半就"的狡辩连法官都没正眼瞧。
说回现实层面,保险业务员跑外勤本来就难,尤其是年轻女孩子,独自约见陌生客户、去酒店、去客户家里,真的是把安全赌在对方的人品上,可偏偏就有这种满肚子龌龊的拿大单当诱饵挖坑。
我真心觉得姑娘们出门谈单多留个心眼,尽量约在公司网点、咖啡厅等公共场合,别轻易跟去私密场所,对方一旦言语暧昧越界就赶紧撤,单子再大也不值得押上自己的人身安全。
说到底,这起案子判得好,至少把那个荒谬逻辑拍碎了——以前愿意,不代表这次就可以。你觉得这种拿业务当幌子钓女业务员的客户,该怎么防范才靠谱?
本文仅为个人观点解读,不代表任何司法立场,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