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扒皮都没这么狠!”湖南衡阳,19岁女大学生因为家里困难,去餐厅打暑假工赚学费,老板说好给她100一天。她每天干10多个小时,干了46天,以为能拿到工资交学费,没想到老板却耍无赖,只给女大学生1500块钱!还扬言:“没有合同你能拿我怎么样?”
说白了,这就是某些黑心老板专门挑涉世未深、家境困难的学生下手,仗着没签书面合同赌你不敢维权,明目张胆把别人的血汗钱往自己兜里揣,周扒皮见了都得拱手叫师父。
我看网上传的那件事就够让人窝火,湖南衡阳一位19岁的女大学生,家里条件不好,想趁暑假去餐厅打零工攒点学费。
老板当面拍胸脯说好一天给100块,小姑娘信了,真就每天起早贪黑干十多个小时,端盘子、擦桌、刷碗、收拾后厨,三伏天闷在店里汗湿几套衣服都没吭声,就这么咬牙坚持了46天。
她心里算得明明白白,46天乘以100,加上据说有个全勤奖,本来该拿四千多块,够交一学期学费了,结果完工结账,老板脸一翻,甩过来1500块,还多拽一句"没签合同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觉着正常人听到这话都得气笑,合着你白天让她拼命干活的时候认可口头约定,给钱的时候就突然讲究起书面形式来了?
我感觉这老板就是典型的柿子专挑软的捏,他太清楚暑假工大多是大一新生,第一次接触社会工作,既不知道留证据,也搞不清仲裁和法院的区别,更耗不起一两个月去跟他扯皮。
赌的就是小姑娘急着开学、怕麻烦、不好意思撕破脸,多半拿了这1500就走了,剩下那三千多块直接省下来当纯利润。
在很多地方这种事还真就屡试不爽,学生自认倒霉的多了去了,老板违法成本几乎为零,输了官司顶多把本来就该给的钱补上,又没有额外惩罚,难怪敢这么肆无忌惮。
但这里有个关键误区我想提醒下,没签书面合同不等于白干,按我的理解,在校大学生寒暑假勤工俭学虽不受《劳动法》调整、仲裁委可能不受理,但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口头约定加实际提供劳务,双方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事实劳务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微信聊天里的薪资承诺、排班表、打卡记录、工作群消息、同事证言、甚至老板自己转账的那1500块,都能当证据,像衡阳这个案子,后来法院就认定口头约定有效,判老板补足剩余三千两百块。
所以真碰上这种无赖,别被他一句"没合同"给唬住,保留好痕迹,直接去法院立劳务合同纠纷的案子,大学生还可以打12348申请免费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
说回这事本身,一个19岁的孩子不想跟家里伸手、想靠自己双手挣学费,凭什么要被这么糟践?三千多块对开饭店的老板可能就是两桌酒席钱,对她却是一整个学期的希望,专挑穷学生薅、靠信息差霸凌弱者,这种算盘打得再精,也遮不住良心的黑洞。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和解读,你们怎么看,碰到这种"没合同就不给钱"的老板,你会选择忍还是硬刚?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