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5000,卖房借贷转账140万给女友,分手后法院判还118万。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转账备注了“自愿赠与”,是不是就要不回来了?
这起判决最硬核的地方,就是法院没被那四个字的备注忽悠住。法官看得很透:你一个月挣五千,哪来的底气送出一百多万?钱是卖房、借债凑的,对方是以结婚为由持续索要,却迟迟不肯领证。这种严重背离收入水平、带有明确婚嫁目的的巨额给付,法律上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违背公序良俗,所谓的“自愿”只是被动妥协,备注自然无效。
当然,像520、1314这种小额情感表达,法院还是认可为正常赠与的。但这起案子给所有人的警示太深刻了:别指望用一句“自愿赠与”就能在法律上兜底,尤其是当你的付出已经透支了未来、压垮了征信的时候。
感情里可以糊涂,但涉及大额财产转移时,千万别自我感动式地“裸奔”。法律保护的从来不是单方面的牺牲,而是公平与底线。男子月薪五千卖房借贷给女友转账百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