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如果不能确保已经存在一个会得到坚决执行的“不予同意”的决定,那么,“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这一条不会出现。
因为既然外交部发言人今天(6月29日)明确指出了将日本20家实体列入黑名单,是要遏制的日本的新型军国主义和拥核企图,而日本想要这样的目的又毫无疑问主要针对就是我国,在此情况下无法解释为什么要给日本留下“申请”的空间?我们应该做的是要除恶务尽,斩草除根,不留任何让其生存之地才对。
相信,接下来,出于对日本的险恶用心的预防和从料敌从宽的角度出发,我们对日本会做是的宁可错杀不可不杀,就算杀错也要杀,我们不仅要对我们能看到的对日本新型军国主义和拥核企图有实质性帮助的日本实体列入黑名单,还要把那些现在没有帮助但将来可能会有帮助以及那些就算将来被证明是“无辜”的实体,也要一并列入黑名单,严加管制的措施。
相信,我们已经认识到,对日本——一个事实——无论你现在对它实施现在看起来多么严厉的措施,事后都会被证明是轻的和没有多大作用的事实。所以,从今往后,对日本,会穷尽所有措施,无所不用其极才能有效阻止它的新型军国主义和拥核企图。否则难以达到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