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致人死亡的判决出来了,判三缓三,结果不出意外,只要受害者家属没意见,愿接受已发生的不幸,外人不好多说啥。据说两只“凶犬”人道处理了,狗主足额赔偿,取得了谅解。具体细节网上一堆,不多赘言与评价,只是心里有点难受与担忧。
说实话,现在商业街、河堤公园遛大狗的人也不少,作为不养狗的路人,外出一旦碰到遛狗群体,切记观察与分辨,比如:看起来是很贵的狗,要视为有钱人在遛宾利和库里南,要先采取避险、礼让的措施,不然它撞了、咬了你,可赔偿取得谅解,你反击的话未必无责,毕竟,现在不少人视狗(以及其他宠物)为家人。
宠物崛起或是未来大势,大势背后夹杂着各方商业利益博弈,不养宠的路人,最优自保策略就是远离该群体。
惹不起,还躲不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