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爆发了严重的恶性事件!46岁澳大利亚男子西蒙,在芭提雅跟17岁泰国少女谈好1000泰铢(约204元),事后竟因对方生理期强行压价到500泰铢,争吵中直接杀人抛尸。
说白了,这就是一桩洋垃圾跑到别人地盘上,为了几百块压价不成就痛下杀手、抛尸灭迹的彻头彻尾的人渣暴行,别听他事后扯什么"自卫",我看他就是纯粹的恶。
我觉着但凡看过这起案子细节的人,心里都会涌上来一股恶心的感觉,据说46岁的澳大利亚男子西蒙·彼得·卡曼,今年6月底在芭提雅中天海滩盯上了17岁的泰国少女坦差诺,俩人谈好1000泰铢(大概合人民币两百出头)回他公寓。
结果进门后女孩说自己生理期没法发生关系,西蒙立马翻脸,硬生生把价钱砍到500泰铢。
一个女孩子本来就身体不适,大半夜跑出来讨生活,他非但不体谅,还拿生理期当借口压价羞辱人家,网传吵起来后他直接动手把人掐死,再把赤裸的遗体塞进黑色行李箱,搁浴室放了一天多,最后骑摩托车拖到铁路旁草丛里抛尸,转头就收拾行李往素万那普机场跑,要不是警方调监控一路追,这孙子早就飞回澳洲逍遥去了。
我个人真想问一句,这种人是怎么有脸出国的?连两百块钱都要斤斤计较耍无赖,谈不拢你可以不走啊、可以骂两句走人啊,犯得着下死手吗?十七岁还是个孩子,就算退一万步讲双方存在金钱约定,那也改变不了她是未成年的事实,更改变不了你动手杀人是蓄意重罪这个铁一般的事实。
我看网上有人骂"畜生都干不出这事",我觉得都说轻了,畜生没这么阴损,西蒙被抓后还嘴硬说是女孩拿刀架他脖子、他是正当防卫失手掐死的,可监控拍到他若无其事在楼下洗衣服、正常出入,案发后不报警不呼救,反而藏尸抛尸企图潜逃。
这哪有一点被袭击后的慌乱和恐惧?全是冷静的掩盖和逃跑预谋。
主要我认为泰国这边绝对不能手软,据说泰方已对他提起故意杀人、藏匿及转移尸体、诱骗未满18岁未成年人脱离监护等四项重罪指控,按泰国刑法最高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网上有人在吵要不要引渡回澳大利亚受审,我的看法很直接:就在泰国审、在泰国判、在泰国服完刑再说,别急着引渡回去让他躲进西方司法程序的温柔乡。
他和泰国签了引渡条约不假,但这种恶性命案发生在泰国领土、受害人是泰国公民,属地管辖优先,泰国完全有底气全程自主审理并顶格量刑。
而整件事最让人堵心的,除了那个17岁女孩再也回不来的生命,就是西蒙那种理所当然的傲慢,觉得付了钱就能为所欲为,觉得洋人到了东南亚就可以把当地人当商品摆布,不顺心就毁灭掉再跑路。
这种心态比杀人本身还让人齿冷,希望芭提雅法院给出的判决能对得起那条逝去的生命,也给所有抱着同样优越感跑出来作威作福的洋垃圾提个醒:这儿不是你家后院,命案就要用命来扛。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和解读,你怎么看西蒙这波"自卫"狡辩?觉得该不该引渡?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