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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为人母!”6月29日报道,内蒙古,一女子因为家庭不幸福,就将所有情绪发泄在不

“枉为人母!”6月29日报道,内蒙古,一女子因为家庭不幸福,就将所有情绪发泄在不满3岁女儿的身上,女儿没满足她的要求,女子就会进行家暴,不仅打女儿的头,还打女儿的下身,导致女儿在两个月内住院2次!网友:怎么下得去手!**
 
据现代快报、上游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6月28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了内蒙古文某燕虐待女儿一案。被告人文某燕,是受害女童小洁(化名)的亲生母亲。从2020年9月到2021年6月,她一直在监护、照料自己不满3岁的女儿。
 
这个做母亲的,因为家庭矛盾,把心里的怨气全撒在了自己女儿身上。她的理由听起来都荒唐:女儿没背完唐诗、或者只是随意小便了一下。只要孩子没做到她满意,换来的就是一顿打骂。她不仅打女儿的头部,甚至还用下流的手段击打女儿的下身。
 
一个连话都说不利索的孩子,怎么能扛得住这种毒打?法庭文件显示,小洁因为被殴打,在短短时间内先后两次被送进医院。2021年4月8日,她被诊断为左侧额部头皮下血肿、头部软组织外伤。仅仅过了两个月,2021年6月,她又一次因为头部软组织损伤住进了医院。作为一个母亲,亲手把年幼的孩子一次次打进医院,这已经不是什么教育方式的问题了,这是赤裸裸的犯罪。
 
最终,是孩子的父亲在2021年6月报了案。文某燕虽然之后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她犯下的罪已经无法抹去。法院审理认为,文某燕的行为动机卑劣、手段粗暴。把一个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的幼儿当作发泄情绪的工具,长期、反复地辱骂、殴打,甚至击打隐私部位,这不仅造成了孩子身体上的伤害,更留下了持续性的心理创伤。这种对亲生骨肉下毒手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情节恶劣”。
 
最终,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人民法院以虐待罪,判处文某燕有期徒刑六个月。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判决结果出来后,网上骂声一片。一个本该是孩子最温暖的港湾,却成了她最害怕的噩梦来源。一个3岁的孩子,连话都说不全,她做错了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成年人自己过得不顺心,就要拿自己孩子的命来出气?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和她对孩子造成的伤害相比,实在太轻了。一个母亲,如果连保护孩子的本能都丧失了,那真的是枉为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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