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工程师张亮在连续加班百余天后,于聚餐结账时猝死。人社局以“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家属已申请行政复议。
这纸决定书最让人背脊发凉的,不是冷冰冰的法条,而是它精准地切割了因果。张亮倒下前的一周,每天调试设备到深夜,手机在他昏迷后依然被工作消息轰炸。但在认定逻辑里,只要没死在工位上,之前的百余天过劳就仿佛成了无关的背景板。
法律条文里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24小时在线的职场现实面前,显得如此单薄。我们总说奋斗,但当奋斗的终点是猝然离场,而保障却卡在“地点”和“时刻”的字眼游戏里时,这种保护究竟有多少温度?
人社部新近发布的意见虽已覆盖居家办公场景,但像这样处于工作与社交模糊地带的悲剧,依然缺乏明确的兜底。如果“视同工伤”只能保护那些死得“准时”、“准点”的人,那千千万万被慢性过劳拖垮的身体,又该由谁来负责?
希望复议能带来转机,更希望未来的制度能看见那些倒在工位之外、却因工作而耗尽的生命。37岁工程师猝死未被认定工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