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廷黻回忆 我童年时的家境
祖父去世时,留下一家店铺和十二亩左右田地。祖母分到三亩,三个儿子各分三亩。
家父的三亩田,一亩与人合种,对方出劳力,我们出种籽、牛、肥料。每年收成三分之一归劳方,三分之二归地主。
另外的两亩租给佃农,每年收成双方各半。
评:简单分析一下,种籽、牛与肥料的成本大概率占收成的六分之一强。否则就解释不通了。
我们是地主,是所谓的上中阶级。
评:虽然才三亩地,但是雇人耕种,说是地主,也说的通。
附近最大的地主有一百二十亩地。他有十子,每人可分到约十二亩。多数大地主都有十至三十亩田地。
我家的稻田每亩年产约三十担(每百斤一担)糙米。三亩可产九十担。与佃户及合耕人分成后,我家每年约可分到五十担,约值一百五十银元。
评:三亩地可产九十担,每担一百斤,那就是九千斤。三亩地九千斤,平均亩产三千斤?感觉至少是三十亩地,否则三亩地就能养全家,太匪夷所思了。
蒋廷黻是1895年生人,这说的是他童年时的家境。恐怕也就是1900年代的事,他是湖南邵阳人。
恐怕是计量单位搞错了。按当时亩产量能到五百斤已经是不错了,不可能有三千斤的,即使现在的条件,一般也到不了。
蒋廷黻 邵阳
注:看的是网络版,可能有翻译出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