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儿媳妇嫌弃婆婆只顾着找老伴,不帮忙带孩子,竟然打断了婆婆4根肋骨!让人想不到的是,儿子也站在媳妇一边,要求母亲要么出钱,要么带孩子!老人非常无奈,表示现在受伤了,干不了活,根本没办法挣钱给他们。而且老人已经寒心,坦言儿子不孝顺也没办法,得先自己顾好自己。
7月3日,闽南网报道了这则新闻。
这个儿子说,现在小两口带孩子生活,过的非常艰难。
他说工作压力很大,挣钱不容易,一不留心还有可能被裁员。
但是房贷车贷,背着一身的债务,根本就喘不过气。
孩子只能是专人照管,他媳妇如果离职,在家里带孩子,经济压力就会很大。
但是母亲管孩子期间,一点都不上心!
他说母亲光顾着找老伴,带孩子很粗糙,孩子吃不好喝不好,还老是受伤。
孩子妈妈回家看到之后,心疼孩子,忍不了,所以才对老人动了手。
这个儿子站在自己的角度,一顿抱怨!但是他的母亲可不这么说。
老人家表示,她命苦,早年丧父,拉扯几个孩子长大,一直都没轻松过。
现在到了晚年,孩子也大了,她现在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觉得没什么问题。
而且老人说,带孩子期间并不是不上心,孩子调皮,有个磕碰也在所难免。
况且她年龄大了,精力和见识都跟不上,孩子不听她的话,她也没有办法。
老人有一儿一女,儿子指责她,儿媳妇动手打她,老人一气之下跑到了女儿家。
好在女儿理解母亲,她感觉母亲遇上个合心意的很不容易,所以她支持母亲追求自己的幸福。
但是这话让老人的儿子听了,更加气不打一处来。
儿子觉得母亲就应该帮他,还说母亲帮儿子天经地义,不能这样一走了之。
他还说,如果母亲不回去帮着带孩子也行,那得每月出钱,补贴他家的各种用度。
老人果断得拒绝了,她说自己被伤透了心,没那份儿心帮忙了。
而且前段时间还被儿媳妇打了,身体还没恢复好,根本没办法出去挣钱。
说到这里,老人的女儿站了出来,拿出了母亲的验伤报告:断了5根肋骨!
这儿媳妇下手也太狠了,不管什么矛盾,打人就是犯法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人被打成这样,最起码也得轻伤二级了,这要是真追究责任,儿媳妇可是跑不了。
但是这夫妻二人,却是丝毫没有意识到错误,对自己做的事情避而不谈,只是一味索取。
这个儿子甚至觉得,老人家想再找老伴这件事本来就不对。
这个说法也是好笑,这有什么不对的呢?
法律规定了婚姻自由,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不受任何人的干涉。
但是这个儿子一味德绑架老人,其实全都是私心,觉得老人就该围着他转,为了他就得放弃自身幸福。
他这种行为,本身也是犯法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男人自己也是做父亲的人了,做事还这么自私,没有分寸,也是让人气愤。
这件事您怎么看呢?欢迎您聊一聊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