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期间日军公然违背国际法,大肆使用化学、生物武器以及各类违禁弹药,施害范围以中国为主,东南亚仅有少量使用。
日军将化学武器称作“特种烟”,涵盖糜烂、窒息、催吐等多种致命毒剂,自1937年淞沪会战起,在国内二十多场会战、扫荡中广泛施放,致使数十万军民中毒死伤;出于忌惮美军报复,仅在东南亚少量使用轻度毒气,未对欧美军队动用剧毒药剂。
日军设立731、1644等细菌战部队,研发鼠疫、炭疽等病菌,在中国常德、浙赣等地投放细菌弹、污染水源粮食,引发大范围瘟疫,同时在东南亚开展人体实验。另外日军还违规使用达姆弹、白磷弹,疯狂轰炸平民。日军生化武器长期祸及我国,留下难以消除的生态与民生创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