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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女子因为丈夫常年晚归,就认定了对方在外头有人,三天两头闹离婚。丈夫被折腾

海口,一女子因为丈夫常年晚归,就认定了对方在外头有人,三天两头闹离婚。丈夫被折腾得实在没辙,咬牙点了头。可真到了要办手续的时候,这女子反倒不干了,找来调解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数落前夫,说人家一直在骗她。

说起来,怀疑这东西就像长在心里的一根刺,你不拔它,它就一天天往肉里头钻,越钻越深。这女子的逻辑很简单,丈夫天天回来得晚,肯定在外头有别的女人。但她既没有拿到什么实打实的证据,也没做进一步调查,就凭一个"晚归"直接给人定了罪。

按照法律上说的,妻子要是真觉得丈夫出轨,得收集合法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亲密照片这些,光凭感觉是站不住脚的。

可她不管这些,反反复复跟丈夫提离婚。一次两次丈夫还哄着劝着,时间一长人也疲了,心想着既然你非要离那就离吧。

从法律角度讲,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自愿,签好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且自民法典实施以来,协议离婚还有三十天冷静期,从提交申请那天算起,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过了冷静期还有三十天领证期,双方必须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逾期就视为自动撤回。

但问题恰恰出在这儿。丈夫点头同意了,两个人坐下来商量财产怎么分的时候,这女子突然变了卦,说不想离了。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她还找来调解员,当着人家面把丈夫这些年的事儿翻了个底朝天,说他天天晚归就是在骗她,说他心里没有这个家。调解员在旁边听得一愣一愣的,心想这到底是谁要离谁啊。

其实这种心态说白了就是把离婚当成了谈判筹码,觉得只要一提离婚对方就会紧张就会让步。可他们不知道,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一次次拿离婚来"威胁",对方的耐心和感情也会一点点被磨没。等到人家真的心灰意冷点头同意了,你才发现原来自己根本没做好准备。

而且从财产分割角度来说,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属于无过错方,法律是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但这女子本身拿不出丈夫出轨的证据,所谓的"晚归"根本不能作为对方有过错的依据。反倒是因为她自己反复闹离婚又反悔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未必能占到什么便宜。

说到底,婚姻靠的是两个人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怀疑就像一把没有刀鞘的刀,你握在手里不放下,迟早会伤到自己也会伤到身边的人。与其天天疑神疑鬼,不如坐下来好好聊一聊,把心里的疙瘩解开。

如果确实过不下去了,那就痛痛快快地了断,别把离婚当成吓唬人的工具。可要是心里还有对方还有这个家,那就别动不动把离婚挂在嘴上,因为这话每说一次就像在感情的墙上钉一颗钉子,拔掉了也会留下洞。对于这位海口女子来说,她最需要做的不是找调解员数落丈夫的不是,而是好好反思自己这些年的行为到底对不对。

婚姻里的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丈夫晚归固然让人心里不舒服,但不沟通不求证一味地猜忌和闹腾,只会把对方越推越远。等真的失去了,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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