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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大霉了!重庆一位老人花钱报团出门旅游,谁料中途在高速服务区上完厕所折返大巴,脑

倒大霉了!重庆一位老人花钱报团出门旅游,谁料中途在高速服务区上完厕所折返大巴,脑袋狠狠撞上车门直接重重栽倒,送进医院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救回来!家属一口咬定旅游公司全责,直接一纸诉状把对方告上法庭,最后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属实颠覆所有人预想!

阿姨年纪大,腿脚不算利索,全程都是跟着大部队行动,行程走到中途高速服务区时,领队喊所有人下车休整、上厕所,一车游客三三两两散开,蒋阿姨独自慢步走进服务区卫生间。

没过多久蒋阿姨收拾妥当往大巴车走,当时整车人基本都陆续回到车上,车门一直敞开着,她没仔细留意头顶的车门框,抬脚往车上迈的时候身子没压低,后脑勺狠狠撞上金属门框,整个人瞬间失去重心,直直向后栽倒,后脑勺重重磕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咚”一声闷响听得旁边几位游客心头一紧。

周边同行游客立马慌了神,有人蹲下来喊蒋阿姨,有人急着到处找领队,可负责带团的刘某压根没留意这边,还站在大巴车尾和其他游客闲聊说笑,听见呼喊才慢悠悠跑过来,看见倒地不起的老人,一时间手足无措,连基础急救动作都不会,手忙脚乱半天才拨通120急救电话。

救护车赶到现场紧急抢救,折腾许久还是没能挽回蒋阿姨性命,医院最终宣告抢救无效离世。

好好一趟旅游,人却没了,蒋阿姨的丈夫和女儿悲痛万分,思来想去认定整件事根源在旅行社,直接把两家涉事旅行社、大巴租赁公司一并告到渝中区法院,各项赔偿加起来一共索要63万余元,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费用。

开庭的时候双方各说各的理,家属这边情绪激动,当庭诉说心里委屈,“人是跟着你们旅行团出门的,全程归你们看管,出事的时候导游不在旁边提醒,出事之后连急救都不会,要是有人搭把手、多提醒一句,根本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旅行社这边却连连喊冤,当庭辩解,“上车是老人自己不小心,车门高度所有人都看得见,我们不可能时时刻刻盯着每一个游客,意外纯属老人自身疏忽,不该由我们承担大额赔偿,大巴车辆、驾驶员全部手续合规,车子停稳没有任何问题,租赁公司也不该担责。”

负责包车的运输公司全程没做过多争辩,只拿出车辆检验、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套证件,证明自身不存在违规操作。

法官把事发经过、旅游合同、现场目击者证词全部梳理清楚,一点点拆解双方过错,先揪出旅行社几处实打实的疏漏。这个团大半都是老年人,旅行社本该针对高龄游客安排持证专业导游,结果随便找了个没有导游资格证的刘某充当领队,这人没接受过老年游客应急救护培训,完全不懂突发摔倒磕碰该怎么处置;

事发那一瞬间领队分心聊天,没有守在车门旁提醒老人低头、主动搀扶行动不便的长辈;老人倒地之后,领队应急处置迟缓,没能第一时间开展有效救助,三处疏漏全部违反旅游安全保障相关规定。

但法官也明确,蒋阿姨作为完全具备自主判断能力的成年人,上下车辆本就该留意周边环境,上车时没有低头避让门框,自身存在不可忽视的疏忽,不能所有责任都推给旅行社。

至于大巴租赁公司,车辆停靠平稳、手续齐全,驾驶员全程没有违规行为,和这次意外没有关联,不用承担任何赔偿。

最终法院给出一审判决,全部损失合计630508元,两家旅行社承担六成责任,需要赔付家属378304元,剩余四成损失由老人家属自行承担。

判决下达之后,涉事两家旅行社没有上诉,主动按判决书金额把赔偿款足额交给家属。

这事看完实在让人心里不是滋味,不少人看完判决吵成两派,有人觉得旅行社太冤,老人自己走路不看路还要赔几十万;

也有人说老年团就得多上心,旅行社偷工减料用无证领队,安全提醒不到位,担主要责任一点不亏。

出门跟团游玩,不管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都不能松懈,老年人出行更要时刻留意脚下、头顶,旅行社也该落实适老化服务,配齐持证领队、备好急救物资,别等意外发生,才后悔没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