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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 凌晨3点半,60岁保安打了16分钟盹,公

“毫无人性!连正常生理需求都不放过!”
凌晨3点半,60岁保安打了16分钟盹,公司直接把他开了。法院最后判公司赔了2.6万——这钱不是施舍,是耳光

60岁的成大爷在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多年,家里生活负担较重,老伴身体常年不好,没有退休金保障,全家日常开支都依靠他这份稳定工作维持。入职近三年,他工作踏实本分,服从公司排班安排,遇到同事请假缺岗,也会主动帮忙顶班,从未出现过重大工作失误。

公司劳动合同标注为标准工时制,但实际日常普遍实行长时间轮班,超时加班成为常态。事发当天,因夜班同事突发急事离岗,成大爷临时接替岗位,二十四小时内累计工作长达十八小时,劳动强度远超正常标准。

凌晨三点半,连续高强度工作后,身体疲惫难耐的他,仅在岗位短暂休息了十六分钟,随即被公司远程监控记录下来。次日,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认定他在岗睡觉属于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面对突如其来的辞退结果,成大爷觉得十分委屈,在他人建议下,通过劳动仲裁和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庭审过程中,律师提交了完整的考勤、排班记录,清晰证实公司长期存在超时用工、违规加班的情况。法院结合当事人高龄、超长工时的实际情况,客观认定:人体存在正常生理极限,短暂休息属于合理生理需求,不构成严重违规,公司单方面辞退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赔付各类费用共计两万六千余元。

这起案件给出了很实在的道理:企业管理需要依规行事,但内部制度不能凌驾于劳动法之上。用工方不能只严格约束员工,却无视自身的违规用工问题。基层劳动者的辛苦付出值得尊重,合法权益也始终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