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跳出来表态了。7月2号,欧盟发言人公开发表声明,说对咱们这部法律的域外适用深表担忧,还说反对什么违反国际法的第三国立法域外延伸。
这话听着冠冕堂皇,可仔细一琢磨,怎么就那么不对劲呢。
先说说这部法律到底是怎么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今年3月份全国人大通过的,7月1号正式施行。整部法律65条,核心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说白了,就是咱们自己家里的事,怎么把56个民族的日子过得更红火。
欧盟拿来说事的,主要是第六十三条。这条规定说,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如果针对咱们国家实施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就这么一条,被西方媒体和政客炒成了所谓的长臂管辖。
可问题是,这条规定真的过分吗?咱们司法部早就说得明明白白,这条规定立足国情、契合法理、符合国际通例。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是每个主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也是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世界上哪个国家会允许别人在外面搞分裂自己国家的活动?
而且这条法律的域外适用,针对的是极少数极端违法行为,适用条件、程序和范围都有严格限定。不是说随随便便就能管到别人头上,那是有明确边界的。
反观欧盟自己,玩起域外管辖来,那可比咱们溜多了。
就说今年5月份的事,欧盟用他们那个《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企业同方威视发起调查,不仅要欧盟境内的材料,还跨境向中国的金融机构索要中国境内的大量信息。这种把管辖权直接伸到别国境内的做法,咱们司法部都直接认定是不当域外管辖,下了阻断禁令。
还有欧盟的竞争法,早就有域外适用的规则。只要你的行为对欧盟市场产生了影响,不管你在哪,欧盟都能管。更别说那个GDPR,也就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只要你处理了欧盟公民的数据,不管你公司在哪,都得遵守欧盟的规定。这算不算是域外延伸?
再说得远点,美国那才是长臂管辖的祖师爷。一部《反海外腐败法》,只要你用美元交易,或者用了美国的邮件系统,哪怕你是外国公司、外国⼈,哪怕事情发生在外国,美国都能把你抓起来审判。法国阿尔斯通的高管在美国机场被抓,最后公司核心业务被通用电气低价收购。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抓,折腾了好几年。这些事,欧盟不是不知道吧?
怎么到了中国这里,一条针对分裂行为的法律条款,就成了天大的事?
说穿了,就是双重标准。自己搞域外管辖就是维护法治、保护利益,别人搞就是违反国际法、跨国镇压。这逻辑,怎么看都有点强盗那味儿。
其实欧盟这也不是第一次在民族问题上对咱们指手画脚了。今年4月底,欧洲议会就专门通过了一项涉华决议,针对这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还呼吁咱们废除。那时候法律都还没正式实施呢,他们就急着跳出来了。
可问题是,欧盟有什么资格对中国的民族政策说三道四?
中国56个民族,几千年历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这些年民族地区的发展有目共睹,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实实在在提高了。咱们用法律的形式促进民族团结,这是咱们自己的事,轮不到外人来指手画脚。
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7月3号就说得很清楚,有关国家抱守意识形态偏见,出于政治操弄,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治理成就视而不见,以偏概全,恶意诋毁中国民族政策,炮制散播虚假信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这话一点没错。
欧盟与其有闲心管别人家里的事,不如先管好自己的事。欧洲现在什么情况,经济增长乏力,难民问题头疼,极右翼势力抬头,内部矛盾一堆一堆的。有这精力对中国法律说三道四,不如多想想怎么解决自己的问题。
再说了,中欧关系现在正处在关键时期,双方有很多可以合作的领域。气候变化、经贸往来、全球治理,哪件事不比拿民族问题说事更有意义?
可偏偏有些人,就是放着好好的合作不搞,非要搞意识形态对抗,非要干涉别国内政。结果呢,除了制造对立,损害互信,还能得到什么?
中国的民族政策好不好,中国各族人民最有发言权。不是西方几句抹黑的话就能否定的,也不是欧盟一纸声明就能改变的。
咱们这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怎么实施就怎么实施。别人说什么,那是别人的事。咱们自己的路,自己走得稳就行。
只是希望欧盟能想明白,搞双重标准,干涉别国内政,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与其跟着美国搞意识形态对抗,不如多做点有利于中欧关系发展的事。毕竟,这个世界,合作共赢才是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