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跨国公司和连锁公司状告乡镇上的小理发店和小面馆,这次又是LV起诉茉莉奶白,这本质上不一样吗?
最近LV告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要赔1030万,很多人第一反应,这不跟之前两件事一模一样吗?
一件是英国公司拿着“东尼”商标,到处起诉县城、乡镇小理发店,一张传票就要索赔好几万。
另一件是连锁品牌遇见小面,起诉河南一家夫妻开的“渝见小面”,店主根本就不知道有“遇见小面”这个品牌。
这两件事当时都吵翻了,本就是大品牌拿着商标欺负底层小店。而四叶花是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传统花纹,老窗户、老家具、首饰上随处可见,属于所有人都能用的公共纹样。
有人说法律讲“谁先注册谁专用”,规矩没错,但情理上实在说不通。一边是定价几万的奢侈品,一边是十几块一杯的平价奶茶,客群完全不重合,谁能拿着十几块钱的奶茶想到LV呢?
商标维权本该保护踏实做品牌的商家,可现在总出现大企业、境外品牌,拿着注册在先的商标,针对本土中小连锁、街边小店高额索赔,强弱差距悬殊,很难不让人觉得是走歪门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