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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小三还能打出罪?陕西西安,原配带闺蜜去摩托车店抓奸,结果小三被打成轻微伤,原配

打小三还能打出罪?陕西西安,原配带闺蜜去摩托车店抓奸,结果小三被打成轻微伤,原配和闺蜜双双被刑拘罚款,事后小三反手一个起诉,竟真赢了,获赔一万八。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法律的冷漠?

贾某早就觉得丈夫苗某不对劲,总怀疑他跟一个叫王某的女人有事,两人在电话里也掰扯过好几回,王某自己也承认过跟苗某有来往,贾某这口气憋了不是一天两天了。

当天贾某约了闺蜜全某喝咖啡,聊着聊着就说到要跟丈夫离婚,这火一上来,贾某就坐不住了,拉着全某就往丈夫开的摩托车店去。

到了店里转了一圈,王某还真在,她嘴硬说自己是来看摩托车的,这话贾某能信?冲上去就开始质问,贾某后来说,是王某先骂了她,但没有视频证据。

不管谁先骂的谁,动手的事,可是实打实的,贾某上去就是一巴掌扇在王某脸上。

这一下,性质就变了,王某挨了打肯定要还手,全某一看闺蜜吃亏也冲了上去。三个人直接扭打成一团。

店员吓坏了,赶紧上去拉架,把三人分开后,把王某带到了二楼休息区避风头。

按说到这也就差不多了,贾某和全某没罢休,跟着上了二楼,在休息区两人又把王某围住,对着头、脖子、胳膊一顿打。
这一回王某没敢再还手,大概是被打怕了,店员报了警。

王某送去一检查,伤得不轻,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脑震荡、头皮血肿、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住了10天。

最终,鉴定为轻微伤。

行政处罚认定贾某是挑头的,还带了人,属于结伙殴打,拘留12天,罚款500。全某拘留10天,罚款500。王某因为还手参与了互殴,也被罚了500。

王某出院后把贾某和全某告了,索赔10万多,里面包括她作为鲜花店合伙人的误工费,一个月算2万,三个月就是6万,还有1万精神损害抚慰金和3000律师费。

贾某也拿出了跟王某的聊天记录,证明王某明知道苗某有老婆还跟他来往,要求王某自己担一半责任。

全某也跟着喊冤,说自己就是去劝架的。

王某反驳说,当初跟苗某交往时对方说已经离婚了,而且4月底就分手了,我是不是第三者,也不能成为你们打我的理由。

法律到底怎么看这个事,打小三为什么还得赔钱?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16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贾某和全某一起动手,把王某打伤了,这就是共同侵权。

不管王某在道德上站不站得住脚,她的人身权受法律保护,你打她了,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自己有没有责任呢?她挨打的时候还手了,这就从被打变成了互殴。

也对她罚了500元的款了,说明认定她参与了互殴。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判王某自担20%的责任,就是因为她还手这个动作,她要是全程没还手,这20%可能都不会扣。

王某要的10万,为什么只支持了不到2万呢?

因为法律不支持乱索赔,医疗费、护理费得有正规票据。她那6万误工费,是因为证据不够硬。1万精神抚慰金,没构成伤残等级,一般也不支持。3000律师费也不是要多少给多少,最终核定的损失总额是22999元,贾某和全某担80%,就是18399元。

有网友问,那出轨的人呢?就这么算了?

这得分开看,出轨是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是民事上的过错,可以在离婚时要求损害赔偿,但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不能因为对方出轨,你就可以动手打人,打人就是侵权,就是违法。

也就是说,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当第三者缺德,但打人犯法,这两个事得分开处理。

贾某把自己从受害人变成了侵权人,还得赔钱加拘留,这笔账怎么算都划不来。

再往深里说,这件事的源头是苗某,他才是那个背叛婚姻的人,但最后挨打的却是两个女人,他倒是躲得远远的。

最终,法院判贾某和全某连带赔偿王某18399元,两人都被拘留罚款,王某也因为参与互殴被罚了500。

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正确的做法是收集证据去起诉离婚,要求过错方赔偿,而不是撸起袖子去打人,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横竖都是输。

大家觉得这事判得公道吗?如果你遇到配偶出轨,你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信源:裁判文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