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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谁能接受? 十几万的贵重物品弄丢了,快递公司竟想用百来块钱就打发人! 李女士早

这谁能接受?
十几万的贵重物品弄丢了,快递公司竟想用百来块钱就打发人!
李女士早前通过快递,给客户寄送了一批虫草,实打实的价值12万多元。
全程运输都好好的,偏偏卡在最后一公里即末端派送的环节,包裹却弄丢了。

快递公司自查之后,也老老实实承认,包裹确实是他们弄丢的,运输违约的事实也是板上钉钉。
可接下来的理赔方案,直接让人大跌眼镜。
就因为李女士当初寄件时,没有额外花钱买保价服务。

快递公司直接搬出运单格式条款,甩出一句硬性规定:未保价快件,只按运费七倍赔付。
算下来,仅仅赔付105元!
十二万的贵重货品,丢了只赔105块。这差距,简直是天壤之别。换谁谁能接受?

说白了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出事就拿未保价当挡箭牌,肆意压低赔偿。
或许是自知方案太离谱,舆论发酵后,快递公司悄悄改口,经过所谓“市场核价”,把赔偿金额上调到3万元。
看似让步,实则依旧敷衍。

从105元涨到3万,看着多,可对比12万的实际损失,还是差了整整9万多。
李女士完全不认可这个方案,态度十分坚决,坚持要求快递公司按实际损失全额赔付,一分都不让步。

很多人平时寄快递,都被“未保价只赔运费倍数”的条款误导。
其实大家都被套路了!
根据最新《快递暂行条例》和民法典规定,快递丢失的赔付,核心是参照实际损失,不能简单用格式条款限制赔付金额。

尤其是本次丢件,是快递公司末端派送失误、重大过失导致,并非物品自身的问题。
这种情况下,快递公司根本无权适用限额赔付条款,理应全额担责。
凭什么快递公司的失误,要让消费者承担巨额损失?

保价,本质是给用户多一层保障,而不是快递公司规避责任的借口。
快递服务本身包含安全送达的义务,不能只收取服务费用,出了问题却用条款来减轻自身的责任。
也希望这件事能倒逼行业整改,废除这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别再让消费者为快递的过错买单。
客户称12万元虫草寄丢快递只赔105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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