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上海独子继承母亲三套房产,表姐上门争产,问题出在这一点
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有一个误区:父母走后,家里所有房子存款,理所应当全归自己。可上海近期审结的一起遗产官司,直接打破大众固有认知,一名独生子母亲离世留下三套房产,最后却被表姐起诉分割财产,整件事的法律逻辑,法治日报也专门发文拆解提醒大家避坑。
当事人高先生是土生土长上海虹口人,家中只有他一个孩子。2021 年,高先生母亲确诊癌症不幸离世,名下留有虹口两套住宅、嘉兴一套房产,三套房产价值不菲。当时父亲健在,高先生觉得自己是独生子,母亲的财产早晚都是自己的,没必要着急办理房产过户,一家人也没提前商量遗产分配事宜。
让人万万没想到,母亲刚办完后事,高先生的表姐,也就是他舅舅的女儿,就上门提出要分房产份额,被高家拒绝后,表姐直接一纸诉状把高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分割三套房产对应的遗产份额。
高先生又委屈又费解,自己是母亲唯一的孩子,表姐只是旁系亲戚,凭什么有资格来分母亲留下的房子?法庭上表姐拿出关键证据:两份外婆亲笔遗嘱。整件事的核心漏洞,就藏在外婆身上。
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父母。高先生母亲过世时,外婆还在世,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有权平分母亲名下遗产。简单算清份额:母亲的房产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高先生父亲,剩余一半作为母亲遗产,由父亲、高先生、外婆三人平分,外婆能拿到整套房产六分之一的份额。
2022 年外婆病逝,她从女儿处继承来的房产份额,自动转为外婆的遗产。外婆生前立下遗嘱,写明名下所有财产全部留给孙女,也就是高先生表姐。靠着这份遗嘱,表姐合法拥有对应房产份额,起诉索要财产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好好一家人,最后只能对簿公堂,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打官司。
案件曝光后,法治日报发布普法评论,重点提醒全国独生子女家庭,千万不要默认子女是唯一继承人。只要父母离世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仍在世,长辈就拥有同等继承权,后续长辈过世,他们继承的份额会流转给叔叔、姑姑、舅舅、姨妈,最终落到表兄弟姐妹手里。
很多家庭出于孝心,不愿在长辈生病时提遗嘱,害怕让老人心里难受,可这份善意极易埋下财产纠纷隐患。如果父母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所有财产只留给子女,就能彻底杜绝旁系亲属分走房产的情况。
律师补充,自书、代书、公证、打印遗嘱都具备法律效力,但必须满足对应规范,口头遗嘱仅紧急情况有效。没有遗嘱,一律按法定继承分配,极易出现类似本次上海案例的财产分流问题。
目前该案已经完成庭审调解,高先生按照法院核算份额,向表姐支付对应房产折价补偿,三套房屋产权最终归高先生所有。这件事也给所有独生子女家庭敲响警钟,提前做好财产规划,订立规范遗嘱,才能避免亲人因财产撕破脸。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