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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电工突然被领导调去养猪,工资待遇不变,还给3个月培训期,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

湖南一电工突然被领导调去养猪,工资待遇不变,还给3个月培训期,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了!

湖南永州的龙某2023年12月进了当地一家畜牧公司,持证上岗做电工,平日里专门检修厂区、养殖户家里的监控和电力设备,每天围着线路、配电箱打转,手上的活都是实打实的技术工种,踏踏实实干了一年多,从没出过工作纰漏。

2025年4月这天,部门领导把他叫到办公室,往桌上一放口头通知,开口就说公司要裁撤电工岗位,以后不用再做设备维修,直接去猪场当饲养员。

龙某当时听完直接愣住,皱着眉头跟领导掰扯,手里还攥着平时检修用的测电笔:“我当初应聘来就是电工,有电工证,天天跟电路设备打交道,养猪喂猪铲粪跟我本职完全不搭边,这工作我干不了。

”领导丝毫没松口,还抛出安抚条件,说调岗之后工资一分不少,专门安排三个月岗前培训,从零教喂猪、清理圈舍全套流程,算是给足适应时间。

见龙某依旧摇头拒绝,领导语气瞬间强硬下来,原话甩给他:“公司安排你就得服从,不肯去就是不配合工作,实在不愿意,你干脆自己主动离职。”

没过两天,龙某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收到正式纸质调令,白纸黑字写明即刻调离服务部,前往育肥猪场报到上岗。

他连着几天找人事、管理层沟通,反复说两个岗位技术、环境、工作内容天差地别,强行调换根本不合理,可公司从头到尾不肯松口,隔三差五发消息催促他去猪场报到。

两边谈不拢,龙某只能走劳动仲裁,诉求解除劳动关系,让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谁料仲裁结果没站在他这边,仲裁机构认为劳动合同提前写明企业可根据经营调整岗位,调岗没降薪水,还配套三个月培训,安排合情合理,直接驳回龙某全部诉求。

不甘心的龙某拿着仲裁裁决书起诉到基层一审法院,法庭上公司拿出合同调岗条款反复举证,一审法官采信企业说法,判定龙某应当服从岗位调动,拒绝上岗属于消极履约,再次驳回他的赔偿请求。

接连两次败诉,龙某没有认栽,直接上诉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官仔细翻查全部证据,查出一个藏在背后的关键猫腻:公司嘴上宣称电工岗位彻底撤销,转头就把监控、电路维修业务整体外包出去,等于岗位需求一直存在,所谓撤岗只是借口,完全不存在经营上必须调走龙某的客观必要。

法官当庭点明,电工和猪场饲养员属于两类完全割裂的工作,一个靠专业电工技术,一个是高强度体力农活,工作环境、从业门槛、职业发展全都没有交集,这种变动属于劳动合同核心内容的重大更改,必须员工和公司双方商量达成一致才能生效,企业不能单凭合同一句笼统调岗条款,随意强制员工转行。

公司既拿不出龙某无法胜任电工本职的证据,又借着外包变相保留电工业务,单方面下发调令,已经属于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构成根本性违约。

最终二审当庭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这家畜牧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3586元。

事后法学专家也解读,企业的确有用工调整的权利,但这份权利有清晰法律边界,不能拿来随意打压员工、变相逼退人,但凡岗位跨度极大、无合理经营理由、未经协商强行调岗,劳动者都有权拒绝,通过仲裁、诉讼维护自身合法劳动权益。

整件事传到网上,不少打工人纷纷感慨,这下总算看清,公司随便一句调岗安排,并不是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律始终站在合理维权的劳动者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