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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部下属官方研究机构发布法律评论,只用六个字就给日本和菲律宾的相关举动

中国自然资源部下属官方研究机构发布法律评论,只用六个字就给日本和菲律宾的相关举动定了性。

事情的起因要从五月底说起,菲律宾总统访日期间,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启动台湾岛以东海域的所谓划界谈判。

这片海域的地理格局摆得很清楚,台湾岛横亘在日菲之间,两国之间根本不存在绕开中国的海洋权益重叠区。

相当于两户邻居隔着中间的宅子,私下商量怎么划分人家院子的归属,全程不通知产权方到场。

外交部早已有明确表态,中国在台湾岛以东海域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方有关部门在该海域开展活动合理合法、无可非议。

日菲绕开中方擅自启动划界谈判,严重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侵害中方海洋权益,中方绝不允许,国台办也明确指出,相关谈判完全非法无效。

这次放出的六个字定性,是 “国际不法行为”。

熟悉国际法的人都清楚这个表述的分量,它不是普通的外交抗议,是对行为性质的法律认定。

按照联合国相关国际法文件,一国行为被认定为国际不法行为,就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相应国家责任。

受害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所有反制动作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这份法律评论逐条拆解了日菲行为的违法点,两国绕开核心利益相关方擅自谈判,违背主权平等原则,全程未与中方事先协商,违背善意磋商义务。

刻意忽视海域地理事实与中方历史性权利,背离海洋法公约的基本精神,每一条都对应具体国际法条文,没有多余的情绪化措辞。

海警执法巡查早已在这片海域展开,常态化巡航的节奏已经铺开,水面执法、海底测绘、环境调查多线推进,把实际管控落到实处。

法律定性跟进之后,所有现场行动都有了更清晰的法理背书,往后中方在这片海域采取任何必要举措,都师出有名、于法有据。

日菲再想借所谓双边协议制造既成事实,在国际法层面站不住脚,在现实层面也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