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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又败给了金钱!”上海,男子母亲去世后,男子舅舅的女儿,也就是男子表姐,竟然

“亲情又败给了金钱!”上海,男子母亲去世后,男子舅舅的女儿,也就是男子表姐,竟然将男子及男子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继承男子母亲的上百万元遗产。因为是独生子,男子懵了!男子父亲更是愤言男子表姐做的太绝了!

上海的高先生他是家里的独生子,母亲2021年5月因为癌症走了。母亲名下的房产不少,上海虹口有两套房子有她的份额,浙江嘉兴也有一套,加在一起值上百万。高先生和父亲商量着,反正家里就这一个儿子,这些迟早都是他的,就没急着去办过户手续。

结果房产证还没换成他的名字,法院的传票倒先到了。原告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表姐,也就是他舅舅的女儿。表姐把高先生和他父亲一起告了,要求分割高母留下的全部遗产。

高先生拿到传票那会儿人都傻了。母亲的遗产,表姐有什么资格来分?这难道不是自己家的私事吗?

后来大姨告诉他一件事,高先生听完心里更凉了。原来母亲去世的第二天,表姐就去找大姨说要分遗产。大姨当时就把她骂了回去,觉得一家人刚没了亲人,怎么能干出这种事。

家里人顾及脸面,也不想让高先生伤心,就没把这话传给他。大家以为表姐消停了,谁知道她转头就递了诉状。

那表姐到底是凭什么来争这份家产的呢?这里头有个关键点。高先生的母亲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按照国家的继承法律,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

也就是说,当时有资格继承高母遗产的不止高先生一个人。高先生的父亲肯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高先生的外婆那时候还活着,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个人平分,每个人拿三分之一。

高先生的外婆姓计,去年也走了。外婆走后,她名下的财产按理说应该由她的子女来继承,也就是高先生的舅舅和大姨。表姐是孙辈,本来排不上号的。

但表姐手里拿着两份外婆留下的遗嘱。第一份写的是,外婆去世以后,她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归孙女高晶晶一个人。

第二份写得更清楚,说“我名下的全部财产包括我从我女儿那里继承来的那一份”。这两份遗嘱订立的时间,都在高先生母亲去世之后没多久。

表姐请的律师说得很明白。表姐就是想通过这两份遗嘱,去继承外婆从高先生母亲那里拿到的那三分之一遗产。

高先生一家对这两份遗嘱的真假有很大的疑问。因为从母亲去世那天起,全家人就一直瞒着外婆,没有告诉她二女儿已经不在了。

老人家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大家怕她承受不住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就骗她说二女儿去美国看病了。每年过年,家里人还照常以二女儿的名义给外婆包红包送东西。

外婆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女儿已经走了,当然也不知道自己从女儿那里继承了一笔遗产。一个不知道自己有这笔钱的人,怎么会在去世之前立遗嘱去安排这笔她根本不知道的钱呢?

高先生的父亲今年七十多了。老爷子对着记者叹气说,我七十几岁的人了,房子要是被人拿走,我拿什么养老?本来亲戚之间和和气气的,她这是把事情做绝了。

记者给表姐高晶晶打过好几次电话,她一直不肯接受采访,只说所有事情等法院判。现在高先生这边已经申请对两份遗嘱做笔迹鉴定,案子还在等开庭。原来关系不错的一家人,因为这笔遗产彻底闹翻了。

这件事给所有独生子女家庭都敲了一记警钟。不少人都觉得,父母就自己一个孩子,爹妈的东西将来肯定全是自己的。但法律上独生子女不等于唯一继承人。

只要父母走的时候没有留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而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还在世,他们就有资格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分一份。

这一份到了老人手里,等老人百年之后,又会按照老人的遗嘱或者继承规则,流到老人的其他子女甚至孙辈手里。

很多中国人觉得立遗嘱不吉利,碰都不愿意碰。但现实往往就是这么残酷。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恰恰是避免亲人反目成仇最直接的办法。趁着身体还好,把身后事安排清楚,不是咒自己,而是对家人真正负责任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