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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独居老人赤身裸体在走廊游荡,随意大小便,墙上楼道里都是污物。老人儿子不管,

上海,独居老人赤身裸体在走廊游荡,随意大小便,墙上楼道里都是污物。老人儿子不管,还说:我能给口饭吃,保证不饿死就算不错了!邻居们苦不堪言,这事到底还有没有人管!

“我们都要被臭死了,根本不敢开窗,全是屎尿味。”叶先生的邻居和调解员沟通,都是捂着口鼻的。这样的环境他们已经承受两年了,整个居民楼都被熏得无处可去,在家也只能紧闭门窗。

调解员在上楼时都已经发现,白色的墙面上抹的到处都是污物,楼道的地上更不用说,尿渍、污渍都堆积着。因为时间太长没有收拾,已经渗透到地面、墙面,看样子清洗也是个大工程。

居民楼的邻居怕被叶先生骚扰,跑到自己家门口随地大小便,直接安装了带刺的围栏。就这样的防备,只能防住叶先生在自家门口排便,也防不住他跑出来在楼道里晃荡。作为邻居,也不能说将他关在屋里不让他出门,所以只能忍受。

叶先生的精神状态肯定不正常,平时就光着身子在楼道里晃悠,把公共场合当厕所。整个人疯疯癫癫的,也没有人管。

调解员联系小区工作人员,询问叶先生的情况。提到叶先生,工作人员也是怨声载道:“哎呦,那个老头子,没有人管,他儿子都不负责。”

邻居之前就向小区投诉过多次,可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工作人员表示,叶先生有个儿子,压根不管他。小区愿意替儿子去照顾叶先生,也可以送他去救治,可是儿子不打算出钱。现在叶先生的儿子只是让食堂每天给他送饭,其他都一概不负责。

“我能给他送口吃的就不错了,去医院没钱没时间。”叶先生儿子态度强硬,压根不可能负责。对于叶先生的情况,儿子表示与他无关,反正他负责了吃饭,不会让父亲饿死。

一开始叶先生儿子在楼道群里,邻居们就多次艾特他出面解决父亲的事情。几次沟通后,他直接退群了,留下一句“再见”,就找不到人了。工作人员有时候还能联系到他,不过只能打字聊天,电话是肯定不接的。

叶先生和儿子之间肯定有过矛盾,本来一家人都是住在这个小区的,两年前儿子和母亲一起搬走了,就剩下叶先生一个人住。一家三口分崩离析,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儿子和妻子离开后,叶先生状态就不是很好了。

当时叶先生有朋友在小区里,平常无事的时候会来陪伴他,两人在一起下下棋说说话,日子还算舒坦。可是朋友突然离世,只剩下叶先生一个人,孤独感笼罩,刺激到了他,精神就越来越差了。

儿子知道父亲这种状况,从来没有过来看望过。但凡时常来看看,也不至于发展成现在这样。现在叶先生衣不蔽体,即使每天有饭菜,能不能吃下去也说不好。

关于叶先生这种情况,真的没人能管了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义务不只是提供饭菜、解决温饱,还包含照料日常起居护理、精神抚慰、看管监护、处理事务等全方位责任。

可不要认为就让父母吃饱饭就算进行了赡养义务,日常起居以及精神上的陪伴安慰都是需要的。

叶先生儿子只保证了一日三餐,就觉得对父亲仁至义尽,这种做法是不对的。不管他和父亲之前有什么矛盾,都不能作为他不赡养的理由。

现在叶先生精神状况不好,影响到了邻居的正常生活,身为儿子有责任去负责。他现在躲起来不管不顾,一旦出现严重问题,会涉及到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清洁管理业主共有部分,维护公共区域基本秩序。

关于叶先生在楼道里随地大小便,导致整个楼道臭气熏天的情况,小区物管应该打扫清洁。不能说这是叶先生造成的,就可以推卸清洁责任。

不管是谁造成的,既然导致了楼道公共区域脏乱差,物管就有义务去收拾干净。联系叶先生儿子负责,是他们可以采取的措施,但是后果已经造成了,事后清洁就是他们承担的义务。

作为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赡养父母,这是必须要去做的事情。做不到赡养父母的责任,道德上会受到谴责,法律上也不会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