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昌乐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当时昌乐县下辖14个人民公社,1984年5月,全部改人民公社为乡镇建制,城关公社改为昌乐镇,尧沟公社改为尧沟镇,朱刘公社改为朱刘镇,五图公社改为五图镇,乔官公社分为乔官镇和北展乡,马宋公社分为马宋镇和河头乡,红河公社分为红河镇和平原乡,鄌郚公社分为鄌郚镇、北鄌郚乡和毕都乡(毕都乡包含北岩公社的乔山片及秦杨片),大宅科公社分为大宅科乡和朱汉乡,阿陀公社分为阿陀乡和五俊乡,漳河公社分为漳河乡和包庄乡,南郝公社改为南郝乡,北岩公社改为北岩乡,崔家庄公社改为崔家庄乡,共计22个乡镇,其中8个镇,14个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