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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不能挪用中式纹样反向起诉中企 真正让人不舒服的,从来不是品牌维权,而是文化被

LV不能挪用中式纹样反向起诉中企 真正让人不舒服的,从来不是品牌维权,而是文化被借走之后,还反过来成为限制我们的工具。 LV因为纹样问题接连起诉国内企业,看似是在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但不少网友翻阅资料后发现,这些图案与中国传统"柿蒂纹"存在明显关联。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从青铜器纹饰,到缠枝莲、唐草纹,再到传统首饰造型,许多国际品牌都曾从东方文化中获得灵感。 借鉴文化本身没有错,文明本就是不断交流融合的过程。可当这些来自公共文化的元素被包装、注册,再成为排斥后来使用者的法律武器时,事情的性质就发生了变化。文化交流变成文化占有,设计灵感变成商业垄断。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并不是一家品牌的问题,而是一种越来越普遍的趋势。如果今天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传统纹样数据库,没有更加清晰的法律边界,未来还会有更多传统文化元素被率先注册、提前占位。 保护知识产权没有问题,但公共文化资源也同样需要被保护。否则有一天,我们不仅要向别人购买自己的文化,还可能因为使用自己的文化承担侵权责任,这难道不是最大的讽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