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一少妇嫌弃丈夫没本事,满足不了她的虚荣心,不顾刚出生的女儿就离了婚。离婚后就疯狂找新人结婚,把人家吃干抹净后再离婚。就这样还不过瘾,干脆找了个机构相亲,弄到高额彩礼后就拍拍屁股走入,直到最后一次事发,她已经非法获利30多万。法院判了:有期徒刑6年,罚款再退钱。
90后女子罗某,刚满20岁就结了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本来好好的日子,但她好吃懒做,贪慕虚荣,嫌弃丈夫满足不了她的高消费,2年不到就离了婚。
离婚后她也不安分,觉得工作太辛苦,到处物色新的结婚对象,找到愿意给她花钱的就结婚。
于是,在离婚后的十年时间里,她又陆续结了4次婚,持续时间长的一年多,短的也就几个月。
她这十年间,她因为花销不断,又没有正经收入,把自己搞得负债累累,即便结婚也填不了她的窟窿。
眼看已经撑不下去,她依然不知悔改,面对高额债务,她不去想如何赚钱,如何戒掉高额消费,反而把主意打到结婚上。
有了上面5次结婚的经验,她动起了歪脑筋,她觉得靠自己去找结婚对象,不仅耗费时间长,而且对方有没有钱也不了解。
思来想去,她去了一家婚介机构,她只需要说出自己的条件,让他们负责给自己筛选结婚对象。
很快,她就找到了湖北的文某,她隐瞒了自己的婚史,第二天就和文某登记结婚,为此,文某付出了18多万元的彩礼和礼金。
婚后,她假装好好过日子跟着文某回到湖北,在取得文某一家信任后,开始刻意制造矛盾,对文某处处挑刺,不到3个月,她就和文某分房睡。
不久后,她就借口回老家办婚宴收红包,从湖北离开,带着文某给的彩礼和首饰远走高飞,文家多次催她回去都不回。
很快,她带走的钱财就被挥霍一空,不得已继续寻找新的目标。
就这样,她又先后找到了江苏的许某和江西的曾某,结婚登记后,又用同样的方法制造矛盾,然后带着钱财消失。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曾某没有吃下这个哑巴亏,在发现被骗后,马上报警。
很快,罗某便被警方传唤到案。面对指证,她竟然一口否认自己对这么多人骗婚。
警方介入调查后,罗某前后8段婚史很快曝光,也惊呆了众人。
谁也没想到,年仅36岁的罗某,居然15年的时间结了8次婚。
随后,她被公诉至法院。
法院判了:有期徒刑6年,罚款4万元,退还文某、许某、曾某共计30多万元的非法所得。
《刑法》指出,以婚姻为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
罗某相亲时,对多个结婚对象隐瞒婚史、负债等事实,刻意打造好好过日子的人设,误导结婚对象支付高额彩礼和礼金。
结婚后,为了摆脱和对方的关系,她刻意制造矛盾,找借口拿着钱财消失,再把搞到的钱用来偿还债务和高额消费。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她诈骗罪。
根据相关条文,5000元及以上为数额较大,5万元及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及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
审理中,法院认为罗某骗取文某、许某、曾某三人合计30多万元,远超数额巨大,但还没有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法院最终判决罗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
《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应予返还。
罗某在最后的三段婚姻中,分别对文某、许某、曾某三人收取了高额的彩礼和礼金,但拒绝履行婚姻的义务,因此被法院责令退赔三人30多万元。
罗某打着结婚的幌子骗取财物,既践踏了婚姻的尊严,也碰触了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