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一女子结婚生子后对丈夫不满,公然与别的男人同居。丈夫也不知怎么想的,明知道女子背叛居然还想挽回。多次沟通被拒后居然找上门理论,谁料女子态度坚决引发激烈矛盾,肢体冲突中女子倒地昏迷。丈夫见状不仅没有施救,反而灌水刺激,最终导致女子离世,法庭上,一对刚失去母亲的儿女,给父亲出具了谅解书,法院判了:无期徒刑。
周某和苏某是一对普通夫妻,婚后生育一双儿女,本来好好的一家四口,让谁看起来日子都很幸福。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周某和苏某因为性格差异,时常因为琐碎小事引发矛盾,又因为要务工赚钱,两人也时常分居两地。
渐渐的,周某发现苏某对自己越来越冷淡,过年过节团圆在一起的日子,苏某也对他爱搭不理,他几次想亲热,都被嫌弃。
相反的,他发现苏某在面对手机时,脸上时常挂着笑意,而且一个人发呆时,也满脸的幸福。
作为一个男人,他当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妻子背着自己有了别的男人。
于是,周某开始质问苏某,并且抢到了她的手机,看到了她与其他男人的聊天记录,看到证据后,周某更加恼怒。
随后,周某和苏某爆发了激烈的矛盾冲突,他要求周某跟那个男人断掉关系,好好待在家里照顾孩子。
但周某已经有了外心,怎么可能因为他闹腾一顿就收回心思?
相反的,本来她还遮遮掩掩,被周某揭破以后,她反而更加肆无忌惮,跟周某矛盾爆发后,她干脆与那个男人同居在一起,想彻底和周某断开关系。
就这样,周某和苏某开始分居,苏某就堂而皇之的和情人住在了一起。
期间,周某从愤怒变得无奈,冷静下来,他还是想跟苏某继续生活在一起,于是,他多次找苏某沟通,说只要她愿意和情人断掉,自己可以对她的过错不计较。
但苏某已经铁了心不回头,任凭他说出话来,也要和情人在一起,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就这样僵持了几个月。
眼看就要过大年,大年过后就是农历2025年,周某又开始动起心思,他想着大年是个大节日,趁着这个档口说服苏某回家,看在孩子的份上,或许她会同意。
于是,他就马不停蹄的来到了苏某和情人同居的地方,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迎接他的是一场悲剧。
找到苏某后,周某还是要求她跟自己回去好好过日子,苏某依旧拒绝,坚持跟情人在一起,甚至都不愿意跟他一起回去过年。
苏某决绝的态度,这次彻底激怒了周某,他们最终爆发了肢体冲突,拉扯中苏某倒地昏迷。
盛怒之下,周某用了最大恶意猜测苏某,以为她想用装晕摆脱自己,于是,为了让她睁开眼睛,居然对她灌水刺激。
只是他没想到,苏某是真的昏迷,早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在他不断灌水后不久离世。
见苏某很久没有反应,周某才彻底慌了神,开始给她做人工呼吸。
但为时已晚,苏某再也醒不过来。周某试着苏某彻底没了呼吸,他才慌忙拨打了报警电话,把苏某说成自杀。
经鉴定,苏某的离世由周某导致。审理中,一双刚失去母亲的子女为父亲出具了谅解书。
最后,法院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某去找苏某,求复合被拒绝,从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导致苏某离世。
周某的行为符合条文中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周某被激怒后,产生了极端情绪,先后对苏某掐脖灌水,明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依然放任事情发生而不积极施救,属于间接故意。
2.发现苏某真的没有呼吸后,报警谎称自杀,说明事发时,他意识清醒。
3.经鉴定,苏某的离世确实是周某导致,因果关系明确。
综合以上因素,对周某从重处罚。
但,又因为苏某婚内背叛,与他人同居,有重大过错,同时一对子女又出具了谅解书,这些又是从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最终,法院判处周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