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人4万元,惹来杀身之祸,令人唏嘘!
做人,不要太心慈面软,尤其是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钱。
【一起28年前的凶杀案】
1997年,泸州商户吴某萍,好心借给朋友陈某芬4万元周转。
结果,陈某芬因无力偿还那4万元外债(也不想还钱了),于1997年2月1日,以还钱为由,将吴某萍骗出来,骗到一个与前夫杨某一起,将吴某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一处商场的楼顶。
2025年6月,公交商城楼顶装修时,工人敲开花坛,发现楼里面埋着一堆蜷缩的白骨。最后,证实了:
那堆白骨,就是已经失踪了28年的吴某萍。
死者儿子黄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泣不成声。
犯罪嫌疑人向死者儿子黄先生道歉,黄先生说:只想法律判他们死刑,为冤死的妈妈讨个公道。
此案7月10日开庭。
期盼两名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被执行死刑!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点评】
1.一个10岁的少年,突然间没了妈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那是怎样的煎熬啊?!
后来,他变得叛逆,经常离家出走,四处去找妈妈……
这一幕幕,想想都让人揪心。
2.俗话说:财不外露。
这句话真的太对了。
反向思维推断一下:
如果当年吴某萍能学会拒绝,不心慈面软,不借给陈某些芬那4万元,是不是就可能躲过此劫呢?
3.不要审视人性,不要低估人性化的恶!不要考验人性。
人心叵测,人心即江湖,江湖亦很险恶。江湖险恶,得撤就撤!别“恋战”!
让你们的善良由你们自己来决策,请慎用您好善良: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本案消息来源:黑龙江网)
花坛埋尸案将开庭 死者家属发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