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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儿也太猖狂!”贵州六盘水,原配人在家中坐,一怀孕女子找上门,说怀了其丈夫的孩

“三儿也太猖狂!”贵州六盘水,原配人在家中坐,一怀孕女子找上门,说怀了其丈夫的孩子,原配大怒先扇了女子一耳光,双方抓扯倒地,谁料,女子竟打断原配4根肋骨。好在小叔子及时拉开二人并报警。事后,原配被鉴定为轻伤二级,之后,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5.7万余元。这下女子悲剧了。


2024年12月16号晚上8点多,李女士在家原本无事,突然有人哐哐敲门。

李女士一开门,看见找上门的是一个孕妇张某,张某出言不善,说她是来找李女士丈夫王某的,还大言不惭的说她怀了王某的孩子。

好巧不巧,当时王某不在家。

李女士一看张某态度嚣张,火气“噌”的一下就上来了,当场抬手给了张某一耳光。

两个人没说两句就撕扯到了一起,拉扯间双双摔倒在地。

怀孕的张某正好压在李女士身上,张某见自己占了上风,继续动手抓扯李女士……

两人撕扯的不可开交时,王某的弟弟听见动静后赶紧过来劝架,把两个人拉开后,当场就报了警。

当天去医院一检查,李某右边的8、9、10、11四根肋骨全骨折了。

事后,法医鉴定直接构成轻伤二级,这已经不是普通打架看,已经够得上故意伤害的刑事罪名了。

后来,张某怀的孩子与王某做了亲子鉴定,也确认了张某肚子里的孩子确实是王某的。

更让李女士气愤的是,张某早就知道王某是有家庭,有老婆的人,但她还是知 三 当 三。

本来这事是张某上门挑衅理亏,但她仗着自己怀孕,暂时没被采取强制措施,2025年1月初她在医院生下孩子,2月就办了取保候审。

张某心存侥幸,她以为生完孩子就能躲过去,结果当地司法机关评估下来,她不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到了6月还是被逮捕了。

案子审理的时候,李女士提了附带民事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这些加起来索赔5万7千多。

你看这整件事,第三者张某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怀着孩子直接到人家里去挑衅,本身理亏在前。

原配遇到这种情况,确实压不住火,上来就扇了张某一耳光,这下好了,本来占理的事,自己先动了手,直接把过错往自己身上揽了三成。

张某插足别人婚姻是道德问题,上门闹事是素质问题,但动手把人打成轻伤,那就得承担刑事责任了。

问题来了,原配李某先动手打了张某,法院认定李女士要承担30%的责任。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这就是法律里的“过错分摊”规则。

李某作为原配,发现张某插足自己婚姻,完全可以走合法途径维权。

但她上来就先扇人一耳光,主动激化矛盾,对最后冲突升级、自己受伤的结果也有一部分责任。

法院根据两个人在整件事里的过错程度,把总损失的30%划到了李女士自己头上,剩下70%由动手造成骨折的张某承担。

最后算下来合理的赔偿金额就是3.2万多,所以,李女士索赔5.7万里有不少是不合理的部分,法院没有全部支持。

不过,法院认定张某要承担70%的责任。

首先,张某把李女士打到4根肋骨骨折,已经构成刑事犯罪。

虽然张某有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先动手有过错这些可以从轻的情节,但她明知道对方有家庭还怀着孕上门挑事,本身就不是情节轻微的情况。

再加上社区矫正评估没通过,不能判缓刑。

哪怕她刚生完孩子,也只是在哺乳期给她办了几个月的取保候审,等过了哺乳期、不符合缓刑条件,还是要收监执行剩下的刑期,法律不会因为她怀孕就给这种上门挑衅还伤人的行为开“免罚金牌”。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赔偿李女士3.2万余元。

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是两个女人为了王某大打出手,一个受了伤,一个判了刑,而始作俑者的王某却完美“隐身”,不得不令人无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