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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一下哈,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我是不太想去讲“抄袭”这件事的。叠加:我没让你们

再说一下哈,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我是不太想去讲“抄袭”这件事的。

叠加:我没让你们也不讲,我仅表达我自己的观点。

从小到大看过很多很难界定「抄袭」和「借鉴」的案例。

这件事情就只能沦为,“谁讲谁都有理”

不去「鉴抄」,仅靠法律去保护原创又不够,但因为「鉴抄」导致的冤枉「撞脸」「撞灵感」的案列也不少。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不能因为看着/听着/感觉相似就去抨击一个东西是不是抄袭的。

而且我有个比较灵活的道德底线,相对于强势者抄强势者,我更难以接受强势者抄弱势者。

毕竟你都这么强了,还要去惦记弱者的那点仨瓜俩枣,说不过去了吧。

比如之前有些大公司去把来应聘展示的方案直接拿来用,那是真的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