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55岁男子与84岁老太发生关系后,被老太孙子当场发现,老太穿好衣服后,称自己是被迫发生关系,孙子通知其他家人后,男子被警方带走调查。
事发那天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午后,孙子本来是顺路回老宅给奶奶送点新鲜菜,老人一个人独居,家里晚辈轮着过来照看,谁也没往坏处想过。
等他推开屋门的瞬间,火气直接冲上头顶:一个陌生男子衣衫不整,奶奶缩在床边衣服都没穿整齐,明眼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换谁家晚辈撞见这场面都压不住火,小伙子当场就冲上去把人拦住,没让他跑掉,一边忍着气安抚奶奶,一边给家里亲戚打电话。
等家人都赶过来,大伙没跟男子多掰扯,直接报了警,把事情交给警方处理。
等民警把男子带回派出所一查背景,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男的姓曹,五十多岁,看着就是个普通的中年男人,谁能想到他早年间就因为强奸罪蹲过十年大牢,出狱才没几年光景。
合着根本不是什么一时糊涂酒后乱性,是惯犯摸准了独居老人好欺负,专门挑这种没反抗能力的高龄老人下手,算盘打得隔着半条街都能听见。
刚被抓的时候,曹某还支支吾吾不敢多说,等进了看守所反倒开始翻供。
一会儿说俩人是你情我愿算不上强迫,一会儿又支支吾吾说之前给过老人几十块钱,拐弯抹角暗示这是钱色交易,想把强奸的罪名往嫖娼上靠,给自己脱罪。
这话也就他自己说得出口。八十多岁的老人平时连出门都费劲,独自守着老房子,身体本就弱,真要是反抗起来连个年轻人的胳膊都拧不动,怎么就成了 “自愿”?
真要是交易,又怎么会被孙子当场撞见,老人第一反应就是说自己被迫?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
当然,定罪不靠嘴说,全看证据说话。
警方在现场找到了被撕破的衣物,和老人描述的反抗过程完全对得上;带老人去医院做了检查,身体上的损伤痕迹明明白白;DNA 鉴定也显示,曹某指甲缝隙里留有老人的 DNA,说明俩人有过激烈的肢体接触。
再加上曹某自己的口供前后矛盾,今天一个说法明天一个说法,漏洞多到补都补不上。
最后法院审理下来,强奸罪认定成立,曹某被判了六年多有期徒刑。
有人可能觉得六年是不是太轻了?其实按法律规定,强奸罪基础刑期是三年到十年,曹某有同类犯罪前科属于累犯,本身就要从重处罚,再加上针对高龄独居老人作案,情节本身就更恶劣,这个判决已经是在法定范围内往重了判。
其实这事最值得说道的,从来不是案子本身有多猎奇,而是很多人心里藏着的歪念头:好像人老了,就没人身权益、性权益这回事了,甚至有人拿这种事当笑话讲。
但法律从来没给女性的性自主设过年龄线,不管是二十岁还是八十岁,只要是违背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就是强奸,就要负刑事责任。
再往深了想,这也是无数农村独居老人的安全缩影。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老宅里只剩老人守着,很多人家院门白天都不锁,邻里串门也随意,偏偏就给了坏人可乘之机。
老人年纪大了反应慢、力气小,真遇到事连大声呼救都费劲,要是晚辈不常上门,说不定出事了都没人知道。
说到底,这案子看着像个荒诞的奇闻,实则是个再清醒不过的警示。
别拿老人的安全当小事,也别觉得年纪大就不会成为作恶的目标,坏人从来不会因为对方年迈就手下留情。
该有的防范不能少,该守的法律底线,更是半分都不能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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