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诉茉莉奶白商标案:公共文化资源绝不能被资本独占
近期刷屏全网的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引发巨大争议,人民日报就此案发声定调!人民日报发文评价了“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案”,对一审判决结果未做任何评论,但明确指出,公共文化资源不应该被先占独享,中国传统纹饰,商家可以将其改造成注册商标,但不得对公共文化资源“先占独享”,更不能主张绝对排他权。
很多普通人看完这场官司,心里都会觉得别扭,这种别扭不是不尊重法律判决,而是看不惯一种不合理的商业乱象。这场纠纷的核心纹样,根本不是LV原创的独家设计,溯源来看,它的原型是流传千年的中国传统柿蒂纹、宝相花纹。从汉代瓦当、敦煌壁画,到明清木雕、传统织锦,这类对称雅致的花卉纹饰遍布华夏大地,是历代国人共同打磨、代代传承的公共文化财富,属于整个民族,从来不属于任何一家商业品牌。
现在最值得批判的问题就摆在眼前,现代商标注册制度的漏洞,正在被部分外来大牌利用,用来收割我们的传统文化资源。很多人不清楚其中的底层逻辑,商标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保护品牌自主创新的成果,鼓励企业用心做设计、做产品,而非让资本抢先注册公共文化符号,反过来垄断文化、收割本土企业。
品牌从传统文化里汲取灵感、改造纹饰注册商标,这件事本身完全合规,也是传统文化商业化活化的正常方式。市面上很多国货品牌,都会借鉴传统纹样设计包装、注册标识,让古老美学走进大众生活,这都是值得鼓励的文化传承行为。真正的问题在于,部分品牌完成注册后,就彻底切断公共资源的共享属性,把全民文化遗产包装成私人资产,手握商标权对本土小微企业疯狂维权索赔,试图垄断千年流传的公共美学。
这次一审判决茉莉奶白赔付千万,从单一法律条文来看或许有据可依,但却暴露出当下知识产权判定的明显短板。现行商标维权体系,大多聚焦注册先后、标识相似度,却很少细化区分“原创设计商标”和“公共文化衍生商标”的保护边界。完全由企业独立构思、从零设计的专属商标,理应获得完整、高强度的法律保护。依托千年公共纹饰改造而来的商标,本身站在公共文化的基础之上,天然不具备绝对排他的资格,保护力度理应适当收缩。
现实里这种不合理的案例早已屡见不鲜。不少外来奢侈品牌早早布局,将中式传统纹样、经典国风元素注册成自家商标,借着先发的注册优势,在国内市场频繁发起侵权诉讼。本土品牌想要沿用老祖宗的纹饰做国风创新,动辄就被起诉索赔,反而陷入束手束脚的困境。一边是外来品牌靠着公共文化资源赚足溢价、垄断使用权,一边是本土品牌传承自身文化还要步步受限,这种错位,让传统文化传承和市场公平竞争都陷入了僵局。
更需要警惕的是,这种垄断行为正在慢慢消解传统文化的公共价值。传统文化之所以珍贵,在于它的包容性、共享性、延续性,它是滋养所有创作者、经营者的公共土壤。一旦资本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将公共文化资源私有化,后续只会出现更多抢注国风纹样、非遗元素的乱象。所有人都盯着抢注公共资源牟利,没人愿意沉下心做真正的文化创新,最终只会让传统文化变成少数资本牟利的工具,彻底失去全民传承、百花齐放的活力。
人民日报的发声,其实就是给整个行业、司法界定了清晰的底线。法律保护合法的商标权益,但绝不保护对公共文化资源的抢占与垄断。商业创新可以借力传统文化,但不能吞噬传统文化。相关部门也需要以此案为契机,细化商标审查和维权标准,明确公共文化资源衍生商标的权利边界,堵住制度漏洞,不让老祖宗留下的文化财富,成为资本肆意收割的私产。
守护公共文化资源,从来不是保护某一个品牌的利益,而是守护整个民族的文化根基和文化话语权。只有守住不独占、不垄断的底线,才能让传统美学自由流转、持续新生,让国货国风创新拥有更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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