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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锡进:长沙市体育局彭某某到头来付出沉重代价,现已被停职,声誉尽毁。这些真是她自

胡锡进:长沙市体育局彭某某到头来付出沉重代价,现已被停职,声誉尽毁。这些真是她自作自受的。
下一步该怎么处理她?不少人主张:双开她。理解这些发言背后的情绪,但对使用这一“极刑”,老胡个人不赞同。
互联网监督非常棒,但抓住坏典型,不一定都要“死刑起步”。彭某某占他人车位,而且随后的一些相关表现很没素质,所以老胡一开始就猛烈批评她。但是我的直觉是,她“罪不当死”,如果她没有别的事情被调查出来的话,将她双开就有些过重了。

所以究竟怎么发落她,应该由她所在机构根据相关法规,作出恰当决定。对舆论当然要尊重,这是互联网时代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向。但不应仅仅按照舆论愤怒的程度给犯错者“定罪”,目的就是“平民愤”,所作决定更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这对长期治理更有好处。

幸亏有互联网,很多不公平事情在现实中很难推动纠正,但是互联网做到了。我同时主张,互联网应坚持做好舆论场,监督场,却不一定次次都要做“刑场”。

像彭某某这件事,她在体制内的前途肯定受重挫,基本完了,至少很多年内,她想“进步”,基本没戏了。

但她因为工作之外的一个不良、低素质表现就应被双开,这样的判决需要非常谨慎。以往互联网监督记录下的多是各种各样的“死刑”,我个人不希望是这样的。当然,我的看法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