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的事件发展到现在,汪小菲都没想到自己也有在舆论上“躺赢”的一天吧。
女儿才去世多久,作为长辈的外婆竟然出来哭惨,跟这两个失去母亲的孩子争夺他们母亲留下的房子房产权?
于法,ww法律上,配偶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这个外婆并没有继承权,遵守当地法律来说,她没有资格;
于理,这两个孩子从来没有赶她走,还是让她继续住在原来的房子里,即使他们一直被漠视被视而不见。
而且,关于存在海外的资产情况,这个外婆从未坦白,遮遮掩掩,这部分财产,这两个孩子难道没有继承权吗?更别说珠宝首饰包包之类的了。
她不是只有二女儿一个孩子,还有大女儿和208的三女儿,无论怎么说,她都不到“沦落街头”的地步,如今把2个未成年孩子拿来当靶子,跟2个幼童争遗产,这一群人真的有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