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垄断式维权!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庭,传统纹样不能被一家独占
不要以为LV不敢步步紧逼,不敢把公共传统纹样纳入私有的商标壁垒里,如今它已经把官司打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7月16日,LV母公司路易威登马利蒂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行政纠纷正式开庭审理,案号为(2026)京73行初4727号,第三人是申请四叶花卉类商标的本土经营者黄民耀。
目前庭审细节并未完全对外公开,但整件事情的脉络已经十分清晰。此前,LV以近似自身老花商标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试图注销这款本土四叶花纹样商标。
经过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并未支持LV的诉求,维持了该商标的合法注册状态。LV不服裁定,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试图推翻官方确权结果,强行垄断同类四叶图形的商业使用权。
这场官司,早已超出普通商标纠纷的范畴,和此前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元一案一脉相承。
涉案图形原型,溯源就是流传千年的宝相花、柿蒂纹这类中式传统纹样,长期出现在古壁画、古建筑、瓷器织物之上,属于全民共有的公共文化遗产,不属于任何商业品牌。
国外企业版权意识完善、维权体系成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早年国内设计行业原创薄弱、抄袭乱象频发,也确实需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可合法维权和垄断掠夺,完全是两回事。商标法保护的是经过设计改造、具备品牌识别属性的专属标识,而不是原始的传统纹样本体,不能把公共文化元素,通过抢先注册变成独家私产。
一旦这类垄断诉求持续得逞,相当于撕开一道巨大口子,今后所有带有相似传统纹样的国货文创、茶饮、服饰、家居产品,都可能接连遭遇天价索赔,陷入无休止的诉讼陷阱。
未来类似的贼喊捉贼事件会越来越多,本土文创产业会处处受限,祖先留下来的文化符号,反而变成困住我们自己的枷锁。
我们理解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商标权益的诉求,但绝不接受借驰名商标之名,侵占公共传统文化素材、挤压本土企业生存空间的做法。
公共纹样,理应属于全体国人,不能被单一海外品牌无限扩张商标边界,进行跨品类垄断管控。
这次庭审至关重要,既要坚守正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也要守住公共传统文化资源的底线,理清商标显著性和原生传统纹样的边界。
既要尊重商业规则,也要完善传统纹样的防御性商标保护体系,做好溯源备案,建立传统文化元素的保护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最终目的是鼓励原创、传承文化,而不是纵容资本垄断、掠夺文明遗产。希望本次庭审能够做出公正裁决,守住公共纹样的文化根基,避免千年中式纹样,被外来商标壁垒牢牢锁住。
消息来源:红星新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