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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家民宿的名称:“禁止夫妻情侣入住”,这引起了大家的好奇,采访民宿老板后,

赤峰,一家民宿的名称:“禁止夫妻情侣入住”,这引起了大家的好奇,采访民宿老板后,大家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也在这栋房子里住,如果夫妻和情侣之间动静太大,邻居会误以为是房东本人,日常相处十分尴尬。

有网友准备去内蒙古玩耍,想要在网上订购合适的民宿,就看到了这家名称为“禁止夫妻情侣入住”的民宿。

只要是情侣、真夫妻,都很识趣,不会下单预订。

但很多人十分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难道是房东觉得晦气?

这个说法好像也说不通,出来游玩住民宿的人,大多都是结伴同行,更多的时候是一家人一起入住。

所以,民宿百分之八九十的客源都是情侣、夫妻这类人群。

如果房东主动放弃这类客源,相当于断了自己的财路,背后缘由让大家格外好奇。

最后,有记者采访房东,询问背后的原因,希望能给大家一个解释。

这位房东才道出实情:这套民宿我自己也住在这里,如果住进夫妻或者情侣,游客出门游玩心情放松,夜里动静难免会大一些,上下邻居全都能听见。

租客住一两天就离开,无所谓,但尴尬的是我自己,邻居都会误以为是我闹出的动静,总在背后说风凉话。

我亲身遭遇过这种难堪的处境,所以直接把民宿名称改成“禁止夫妻情侣入住”。

这样也能提前提醒夫妻、情侣不用下单,省得我还要挨个解释。

那么,他这样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到底有没有违规的情况呢?

很多人同情这位房东,觉得他怕邻里闲话、生活尴尬,情有可原。
但情理归情理,法理归法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

我们要明白一个核心逻辑:你的困扰,不能由无辜的陌生人买单。

房东怕噪音、怕误会,是私人生活的困扰。
但他没有去约束“吵闹的行为”,而是直接一刀切,歧视“情侣、夫妻这个身份群体”。

法律允许你规避风险,但绝不允许你设立身份壁垒。

民宿属于经营性服务,面向社会公众,必须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只要不违法、不扰民的消费者,经营者无权凭身份拒绝服务。

你可以禁止吵闹、禁止扰民、禁止深夜喧哗,这是合法管理。
但你禁止情侣、夫妻入住,这就是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法律上直接无效。

还有人说,房子是我自己的,我想租谁租谁。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意,所有权自由,不等于经营自由无边界。
自住房屋,你当然可以挑选租客。
但一旦挂牌对外商业经营,就进入了公共消费领域,就要受商事规则、消费者规则的约束。

人性的幽暗在于,我们总想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自己的麻烦。
省事,不代表合法。委屈,不代表可以侵权。

所以这件事,房东的苦衷值得理解,但歧视性的店规,绝对不值得纵容。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后浪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