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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区,16月大的宝宝,上托育园的第一天,因不适应陌生环境不断啼哭、无法入睡

上海闵行区,16月大的宝宝,上托育园的第一天,因不适应陌生环境不断啼哭、无法入睡。看护他的老师陈某某将他按在床上,死死压住幼儿的双腿限制其活动,幼儿在挣扎抬头过程中,头部反复磕碰床栏,整个粗暴管控过程持续了29分钟。

郭女士傍晚下班迫不及待地接回这个刚满十六个月的婴儿。回到家里,郭女士很快察觉到婴儿状态十分反常。平时性格相对独立的婴儿死死抱住郭女士的脖子,只要郭女士的视线稍微离开婴儿,婴儿就会浑身剧烈颤抖并且大声尖叫哭闹。

郭女士赶忙一边进行安抚,一边仔细给婴儿检查身体,就在这个时候,郭女士在婴儿稀疏的头发后面,赫然发现了一大块红肿的伤痕。

郭女士起初以为是婴儿自己不小心磕碰到了哪里,或者是跟其他小朋友玩闹时受了伤。为了弄清楚这块红痕的真实来源,郭女士第二天清晨直奔托育园要求查看事发当天的视频监控记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这两份官方规范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类托育机构必须在婴幼儿生活和活动的全部区域,包括休息区和游戏区等室内外场所,全面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时强制规定,监控录像资料的保存期绝对不能少于九十天。

正是有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行的监控全覆盖硬性规定,托育机构管理人员无法拒绝郭女士的合理诉求,郭女士才得以顺利调取事发当日的全部视频录像。 当视频监控画面播放到午休时间段,郭女士看到了令人窒息的残酷一幕。

郭女士原本因为工作十分繁忙,白天实在分身乏术无法亲自在家照看,才狠下心将婴儿送到这家托育园。郭女士上班期间心里一直挂念着婴儿午饭吃得好不好、能不能按时午睡。

郭女士万万没有料到,满怀信任交给托育机构照料的婴儿,仅仅因为初次离开母亲感到害怕而哭闹,就遭遇了看护老师陈某某如此粗暴的对待。看完这段长达二十九分钟的监控视频,郭女士愤怒到了极点,在没有得到陈某某哪怕一句当面道歉的情况下,郭女士当即选择报警处理。

接到郭女士报警后,辖区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具有看护职责却虐待被看护人的陈某某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这起事件的发生再次敲响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警钟。针对此类事件,我国法律体系早有防范布局。

这项法律条款明确将幼儿园老师、托育机构保育员等非家庭成员纳入刑事严惩范围。如果看护人员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员实施虐待行为且情节恶劣,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陈某某虽然依法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但这长达二十九分钟的粗暴行为给十六个月大婴儿造成的巨大心理创伤,以及头部遭到撞击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影响,依然需要郭女士在未来的岁月里花费漫长的时间去慢慢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