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那方面需求比较大,一个不过瘾,得要两个,还尤其喜欢年轻的,有天晚上他带来两个年轻少女去酒店开房,结束后,他给了这俩女的分别转了钱,不料被抓了,他还要喊冤:转账是借款,不是嫖资!
当事人王某三十多岁,自己做点小生意,手里有俩闲钱,平时没别的爱好,就爱在网上跟年轻女孩搭话。混得久了,他也摸清了不少门道,总觉得自己行事小心,不会出问题。
那天晚上,王某先在社交软件上联系了一个相熟的女孩,谈好了价格。聊到一半,他又突发奇想,觉得一个人没意思,就让女孩再叫个朋友过来,费用他全包,还特意嘱咐要年轻点的。
女孩答应得痛快,转头就喊了自己的小姐妹,三个人约在酒店侧门口碰头。
为了避人耳目,王某还特意戴了帽子和口罩,进酒店的时候跟前台说是一个人住,等开好房,才偷偷发消息让两个女孩上楼。
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知道酒店前台登记时,两个女孩的身份信息早就引起了值班人员的注意,转头就跟辖区民警反映了异常。
进了房间,三个人没多寒暄,直接就进入正题。前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事情办完,王某也爽快,拿起手机当场就给两个女孩分别转了账,数目全是事先谈好的整数,一分不少。
他本来还想躺床上歇会儿再走,结果转账刚过去不到十分钟,房门就被人敲响了。开门一看是穿制服的民警,王某当时脸就白了,可还是硬撑着装镇定,问民警有什么事。
民警说明是夜间例行清查,要检查房间情况,王某不敢拦,只能侧身让开。房间里的场景一目了然,两个女孩衣衫不整,床头柜上还放着没来得及收的个人物品,任谁看都知道不对劲。
按常理说,人赃并获到这个地步,大多人也就认了。可王某偏不,等坐到派出所的询问室里,他反倒缓过劲来,一口咬死自己没嫖娼,转的那两笔钱全是借款。
他说得煞有介事,说自己跟这两个女孩是朋友,最近她们手头紧,刚好今晚约出来见面,就顺手借点钱给她们应急。
至于为什么大半夜在酒店房间借钱,他解释说本来就是约出来玩的,开个房间聊聊天,顺便把钱转了,没什么奇怪的。
办案民警也没跟他争辩,就顺着他的话问,这两个女孩全名叫什么,家住哪儿,做什么工作,之前认识多久了。
王某一下就卡了壳,张了半天嘴,连人家姓什么都说不利索,更别说其他信息。
另一边,两个女孩刚开始还想帮着圆谎,一口咬定是借钱。可民警分开询问,问她们借钱干嘛,什么时候还,有没有打欠条。
两个人的答案全对不上,一个说要交房租,一个说要还网贷,连还款时间都差了十万八千里。没撑过两轮问话,两个人就全招了,老老实实交代了交易的全部过程。
其实警方能找上门,本来就不是巧合。当晚辖区派出所正在开展涉黄专项清查,酒店本来就是重点排查区域。
一个中年男子深夜开房,后面又跟着两个年轻女孩偷偷上楼,本身就疑点重重。再加上前台登记时,发现其中一个女孩有过涉黄类的前科记录,民警自然就重点盯上了这个房间。
等所有证据摆出来,王某的谎言就更站不住脚了。
民警调出了他和两个女孩的全部聊天记录,从最开始打招呼谈价格,到约定时间地点,再到要求再带一个人,整个过程清清楚楚,连服务细节都聊得明明白白,从头到尾没提过半个 “借” 字。
转账记录更是直接。两笔钱都是整数,转账时间刚好卡在交易结束后的几分钟,既没有备注借款,也没有任何后续的还款约定。
民警顺带着查了查王某过往的转账记录,还发现他之前有好几笔给陌生女性的深夜整数转账,问他是什么钱,他自己都说不清来由。
其实像王某这样,被抓之后拿 “借款” 当挡箭牌的,真不是个例。很多嫖娼被抓的人,第一反应不是认错,而是挖空心思找借口脱罪。
有人说转账是饭钱 AA,有人说是代购货款,还有人说是给对方的生日红包,借口五花八门,核心全是一个:只要我不认,你就定不了我的罪。
可他们都搞错了一件事,警方认定违法,从来不是只看口供。口供只是证据链里的一环,甚至很多时候,就算嫌疑人零口供,只要其他证据足够完整充分,一样可以依法定案。
就拿借款和嫖资的区分来说,关键从来不是嘴上怎么说,而是这笔钱的本质是什么。
正常的民间借贷,得有合理的借款事由,双方得有基本的信任关系,哪怕是口头借钱,也得有还款的说法和期限。
但嫖资不一样。它永远和违法交易绑定,转账时间和交易时间高度吻合,金额大多是符合行情的整数,双方往往之前根本不认识,事后也不会有正常的社交往来。
这些特征凑到一起,是不是借款一眼就能看明白,根本不是靠嘴硬就能翻供的。
